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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ember 27

    有情 书

    这是波诗米亚的征文,企鹅在投出去之前先放到网上来晒两天
    大家可以提提意见。另,企鹅=王雪榕,请谅解企鹅喜欢改笔名的恶习 >_<
    ====================
    他问
    你爱不爱我
    我不说 我不说
     
    送给你的书 可曾看过
    书中的天空 蓝得透彻
    灿烂的阳光 白色云朵
     
    写给你的信 是否遗落
    信里的夏天 浅色花朵
    风带走花瓣 簌簌飘落
     
    我不哭 我不笑
    我不说 我沉默
     
    只在夜里 点起台灯
    把 云的形状 花的芬芳
    将 你的思念 我的惆怅
     
    一字一句 从头写过
    ===============
     
    鹅 拙字
    敬请指教
     
    另 版权所有 请勿抄袭
     

     
    September 28

    梦回少年时

    谨致 我最为敬重的恩师,刘水娟,朱霞红和王燕老师

                                                     -- 鹅 题记

    ***************************************************************

    很小便开始做梦,第一次记事是从一个梦开始,仍旧可以隐约记得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似乎是心里刷地一下睁开了眼睛,看见了那个梦。一直到现在,二十多年过去,做梦从未中断。每一次的睡眠都会伴随着一个梦,或清晰,或模糊,每次都不尽相同。每一次做梦都有一个主题,有时候是一场盛大的荒宴,有时候是一段悲伤的剧情,而有时候也会是一个隐讳的预言。

    三天前上网浏览久已未去的同学录,看到小学时候的毕业照。在照片里面努力寻找那个小小的自己。那张照片里,我们都是那样小,我们的老师甚至还没有生出白发.大家都端端正正地坐着,看着照相机露出笑容,那笑容和身上的阳光一样灿烂。当时看过就将之抛诸脑后。却不曾想,那天晚上我便做了一个无比怅然的梦。 

    我做梦回到了少年时代。我无法确定那时候的我究竟有多大,只是直觉地知道那时的我比现在小了很多。少年时的我面貌呆滞,乱糟糟的头发,穿着破旧的衣裤,微微眯起来的眼睛里透出柔弱的神情。梦中的我仿若婴儿,走路的时候会不小心摔倒,甚至连话都说不清楚。我可以清晰地感到心中蕴藏着的迷惘和彷徨,那是内心最深处的绝望。再一次跌倒在地上的时候,我看到了前面的光。那是从一片苍茫灰雾的深处透出的光芒。在我的面前有三个人,就好像拍毕业照的时候那样,端端正正地坐着,脸上挂着笑容。走近了才看清她们的脸。

    她们是我少时的恩师。小学时候的班主任,刘水娟老师。初中时候的班主任,朱霞红老师。和高中时候的班主任,王燕老师。她们是我的恩师,我已经多年未曾探望的恩师。她们的音容笑貌,我永远无法忘却。在看到她们的一瞬间,饱满充盈的喜悦涌进我的心里。周围忽然开始发光,蒙蒙的光将四周晕染得白昼一般敞亮。冰冷的空气瞬时变得温暖甚至于温柔,它们将我缠裹起来,让我感到安全,满心欢喜。不知为何,我忽然没来由地感到委屈,像孩子见到久已未见的母亲那样,那个梦中的我开始流泪。我依依呀呀地叫着向她们伸出手,用尽全身的力气想要跑到她们的身边。

    那些很久未曾想起的细节在那一刻熙攘着钻进了我的脑海。刘水娟老师温和的笑容,微微颤抖的嘴角和她眼角的皱纹,她的爱人会做可口的饭菜并且喜欢看武侠小说,她用自行车将我接到家中为我补习语文。若没有她,我可能连小学的学业都无法完成。朱霞红老师紧锁的眉头和她掷地有声的吐字,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在做早操的时候,认真地和班里的学生一起挥舞着手臂做操,她做每一样事情都那样认真专注。她让我们背颂整本成语辞典。那时候只觉得辛苦,现在回想起来,扎实的文字功底便在那时被牢牢地打了下去。她教会我们做人,教会我们待人接物的方式,她在我们心里种下纯朴真诚的种子,并在若干年后开出美丽的花朵。王燕老师温婉的带着微微鼻音的北方口音和她勾起嘴角深深的笑容,她永远都是和蔼可亲的样子。她的一句话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忘记,她说:“做文和做人一样,要厚积薄发。”这是她对我的勉励。就是这样一句“厚积薄发”打消了我的轻狂桀骜,给了我一份难得的踏实和稳重。我便是凭着这句话才兢兢业业,坚持我的文字之旅,直到现在。

    我连滚带爬跌跌撞撞地想靠近她们。她们只是坐在那里微笑,却始终保持着那段距离。我明明看得到,却怎样努力都接近不了。一瞬间,我的心中忽然明悟。原来我的少年时代早已结束,而我的老师们再也不会回来。在那一刻,无可言喻的巨大悲伤笼罩了我的心。我意识到那少年时的荒唐岁月已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流逝。在不经意间,老师们再也无法继续陪伴在我们的身边,对我们耳提面命地教授。那段珍贵如金的日子义无反顾地甩下了我们,大步离开。想到这里,我再也忍受不住,放声哭泣。

    我猛地从睡梦之中惊醒,看见窗外的天空还是日出之前的苍灰色。楼下已经有了轻微的喧嚣,早起的人们匆匆走过庭院的脚步声悄然远去。摩托车和汽车马达的轰鸣声从远处传来。隔壁邻居家的小狗对着阳台开始了例行的吠叫。而我静静地躺在床上,久久不愿挪动自己的身体。背后汗湿的床单贴着皮肤泛起冰凉的感觉,眼角还挂着未曾干涸的泪珠。当东方泛白的一刹那,我忽然感到了一种荒凉的失落…
     

    *************************************************

    申明:近日如果朋友们看到以王雪榕的名义发表的文章和企鹅的文章貌似一样的时候请不要惊奇,因为他们是一个人,用不同的笔名。笑。

    鹅 字

     

    August 29

    三途河

     
    当欲念燃至灰散 红莲花绽放千瓣
    地狱的三途河畔 曼珠沙开到灼烂
    走向冥界的人哪 停下你们的双脚
    回头看两岸妖娆 花叶相错的美好
     
    白色是相见 红色是想念 黑色是冥灭
     
    独木舟上的行者 在空寂之中飘荡
    他唱
    来吧 来吧 追逐着爱的人哪
    随着我一起漂向 红莲炙火的故乡  
     
    河岸对面 
    火焰 灰烟 锁链 鲜血
    我们受尽煎熬 疼痛永不停歇

    黄泉的路上不停地走 人来人往没有人停留
    三世的轮回两岸的人 望断了花期望不断愁


    我爱的人哪 我
    爱人 在你的眼中 我愿沉沦
     
    让我做温驯的宠物 在你的身边流连
    让我做盛放的夏花 在你的手中凋谢
    让我在你身下翻覆 在你的怀中缱绻
    让我在你心中燃烧 在你的指尖熄灭

    独木舟上的行者 在三途河畔徜徉
    他唱
    去吧 去吧 追逐着爱的人哪
    这里淹没了希望 那边盛开着忧伤
     
    ===================================================
     
    后记:许多情感都是幻觉,就像我们不知道攫住自己的,会是欲望还是真正的爱情。
     
    鹅 字 一部电影 一篇文字
    July 19

    飘雪

    (旧文翻新,从头到尾修改了一遍,略略地满意了,分享给大家,算是一个不错的故事。望喜欢。 鹅 )

    三伏酷暑,骄阳似火,雪地。

    夏天怎会有雪?因为飘雪剑舞。

    有一首歌谣描述飘雪剑舞第十重境的剑气,骄阳酷暑天,飘飘雪翩翩,草木俱枯黄,知了亦无言。

    漫天鹅毛大雪,三千里路,白得肃杀。

    雪地之中有一人,红衣,红裤,红鞋,红发,红刀,连眼睛都是赤红。

    火郎君肖璋,焰火心法练到第十境,全力施展,刀红如血。

    却看他一脸的惶然,炙天的火焰刀气竟似奄奄一息。

    只听耳旁细微的风声掠过,火郎君举刀大喝一声哈! 一招力劈华山,无匹的刀气跟着风声去向直射过去。

    霸道已极的刀法,避无可避!

    竟然落空!

    火郎君猛地一惊,回刀欲护住咽喉要害,却只觉喉间一痒,一口真气已然不济。

    喉间一划三寸长的剑伤,滚热的鲜血一滴一滴淋漓在雪地上,红得凄艳。

    他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前方。

    他的前方,一个人影鬼魅一般浮现,白衣,白裤,白色大氅,苍白瘦削的脸。一把剑,剑尖没有一丝血迹,亮如春水。

    狭长的眼,眼中藏不住的落寞。

    “问君能有几多愁,一江春水向东流……人似春江剑如水,春水不断愁更愁。”

    阿飞轻叹一声,吟哦之间,已将春水剑收回剑鞘。

    雪停。

    他走到将死的火郎君面前,蹲下,对他说:飘雪剑法本是至柔,火焰心法乃至刚心法,你我之间胜负只在一线,我只是运气好些,不必太过挂心。

    火郎君已然死灰的双眸之中猛地暴出一片光芒,然后他的嘴角向上微微地一弯,艰难地呵呵笑了两声,头一歪,终于死绝。

    身后的佛龛中,一炷香刚刚烧灭。

    飘雪剑舞,耗时一炷香,舞毕,人归极乐。

    阿飞,无父,无母,无依,无靠,无心,无情。

    狭长的眼,眼中藏不住的落寞。

    阿飞的师傅曾对阿飞说:“练剑之人,需得淡薄人情,需得耐得住寂寞。”

    他的师傅,那个时常露出和蔼笑容的老头,在阿飞十五岁的时候被仇家刺杀身亡,阿飞从胡同口玩耍回来,他倒在血泊中,已断气多时。

    从那以后,阿飞开始淡薄人情,开始忍耐寂寞。

    一晃十年过去,阿飞的生活在不间断的修炼和比试中,变得越来越寂寞。

    十八岁那年,他找到了杀害老头的仇家,血洗了赵氏兄弟一家老小十八口人命。

    大仇已报,心事已了,只是人事依旧,找阿飞比武的人,越来越多。

    阿飞直起身,抬头,举步欲离开此地,忽然心头一动,四下扫视,发现残破的墙根下有个纤瘦的身影。

    女子,眼眸清澈如一泓秋水,胭脂般娇艳的小嘴,脸上的肌肤娇嫩,吹弹可破。

    最妙的是那一双眉,乌黑秀长,舒展温柔地轻轻伏在双眸之上,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天生情致,这双秀眉微微皱起,显得楚楚可怜。

    敢问是哪家的小姐,怎样称呼?阿飞走至女子身前,抱拳行礼,一边心道,好美的眉毛,好精致的女子。

    女子有些戒备的神色,向后微挪一小步,然后轻启朱唇:不敢贱妾是秋雨书寓的丫头,名远岱,因为今日和妈妈顶撞了几句,心中气闷,遂出来走走,不想正撞见先生和人比试,打搅了先生的雅兴。

    说罢轻轻一福,口称:先生莫怪。

    声若莺啼,清亮婉转。

    书寓实是青楼,不过寻常百姓不敢问津,乃是大夫官宦的去处。

    里面的女子也是不凡,博览四书五经,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知书达理,落落大方。

    奈何出身命苦,流落烟花,每每供人猥玩。

    女子眼波流转之间,似有千般的苦楚,欲说还羞。

    阿飞看在眼中,心中一动:远岱愿不愿意跟我走。我帮你赎身。” 远岱低头浅笑。

    从此,江湖之中又多一景,飘雪远岱。

    阿飞与人比武,必携远岱观战。远岱外表看似柔弱,骨子里却独立刚强,眼光见识不让须眉,亦略识武功,因此阿飞带在身边十分放心。

    那首歌谣被人修改了之后,传唱更广。

    街头巷尾的孩子们拍着手,做着游戏,依依呀呀地唱:“骄阳酷暑天,飘雪春水剑,草木俱枯黄,远岱胜红颜。”

    飘雪远岱,倾国倾城,六月飞雪,见者销魂……

    一转眼三年过去。

    无敌的阿飞仍旧无敌,无情的阿飞,却有了情。

    三年之中,死在春水剑下的,已有四十九人,最新的武林榜里,阿飞的名字已至第二位。

    第一位的是霸王南天,雄霸江湖的霸王南天,据说已有百岁高龄,却由魔入道,已臻仙境。

    阿飞并不想挑战霸王天,做天下第一太累,这是聪明人都明白的道理。

    况且,练剑之人,需得淡薄人情,需得耐得住寂寞,阿飞有了远岱后,已非淡薄寂寞之人,飘雪剑法练到十重境,便无寸进,那最后一重天人之境,怎样都堪不破。

    堪不破天人境,又怎敌得过霸王拳。

    然而,远岱对阿飞说,我不要你天下第一的名声,只要你陪在我的身边,便足够。

    于是阿飞不再苦苦钻研剑法,转而一心对待远岱。

    今天是大喜的日子。

    阿飞和远岱在相识三年之后,终结连理。

    今天的阿飞,红冠,红衣,红裤,红鞋,他忽然想起了三年前遇到远岱的那天。

    那天,与阿飞对决的肖璋也是这样一副装扮。

    肖璋已经死了三年,自己却好好地活到现在,还有了远岱。

    阿飞只觉得自己幸福,他回头看一身喜装的远岱,眼中笑意更浓。

    喜娘高声叫道:“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二拜的时候,阿飞和远岱拜的是四座刻了父母名讳的牌位。

    阿飞扶新娘子起身,眉宇之间尽是宠溺。

    他对下人们说,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大家一起过来坐,喝酒吃肉,开心开心。

    这些下人都是孤苦的孩子,不少被阿飞从路上捡回来,相依为命,视阿飞和远岱为至亲,于是席间少不得一番热闹。

    宴席过后,大家回房歇息,四下慢慢静了下来。

    洞房,两支龙凤烛,红色的被褥,红色的帐幔,红色的衣衫,红色的盖头。

    梦一般缠绵热烈的红色,阿飞第一次觉得红色是那样美丽。

    阿飞挑开盖头,盖头下,那张看了千遍不厌的脸,人面桃花。

    娘子” ”阿飞……“远岱开口。

    嗯?阿飞调侃远岱,应该叫什么啦?

    相公……“远岱的脸更红了,她低下头,眼睛却笑成了弯弯的月亮,两道乌黑秀长的眉毛跟着皱成好看的形状。

    阿飞看得痴了。

    相公……“远岱又唤了一声,带上一丝娇啧,轻轻推了推阿飞。

    阿飞回过神,笑道:娘子今天太美了。

    远岱眼波流转,瞟了阿飞一眼:就你嘴甜。说着掩口一笑。

    远岱拿起桌上的两只酒杯,一人倒了一杯酒,双手递到阿飞的面前。

    洞房花烛夜要喝交杯酒,喝了交杯酒就是夫妻。

    阿飞接过酒杯,环过远岱的手臂,两人一饮而尽。

    交杯酒尽,远岱放下酒杯,秋瞳之中滑下泪来。

    远岱这一哭让阿飞慌了手脚,新婚本是大喜,好端端的,新娘怎么哭了起来。

    远岱靠在阿飞的怀里嘤嘤地哭了很久,阿飞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揽住远岱柔声安抚。

    远岱渐渐止住了哭声,她从阿飞的怀中挣脱出来,把头低下去躲开阿飞的目光:阿飞,你杀了我吧。

    “为什么?” 阿飞微微一愣,皱起眉头。 

    我不是远岱。”远岱抬起头,秋瞳之中仿若蒙了一层灰色的雾“我是画眉。

    阿飞忽然愣住了,他盯着眼前的女子定定地看了很久,张口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我不是远岱,我是画眉。”眼前的女子重复道,“霸王南天手下的贴身侍女,我在三年前奉主人南天之命接近你,扰乱你的心志让你武功不得寸进,并在三年之内将你刺死。

    不……你是远岱,你就是远岱。阿飞忽然蹦出一句话。

    不是远岱!我是画眉!阿飞,你的酒中有毒。你被我下了毒。”远岱忽然激动起来,她跳起来指着阿飞歇斯底里地大喊,“你这个笨蛋,你被我骗了整整三年都没有察觉,还被我下了毒。你是白痴啊?你快死了,你快死了!你若不杀死我,你就连复仇的机会都没有了!”

    远岱忽然大笑起来,她不停地笑着,大声笑着,笑得花枝乱颤,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泪水化开了脸上的妆,一道道的胭脂红顺着泪水滑落下来。

    远岱阿飞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子,声音虽轻却镇定:“你是远岱,你是我的远岱。”

    阿飞的眼睛狭长,里面的瞳仁一如舞剑时般的空灵。

    他看着眼前的女子又是哭又是笑,静静地等待他的远岱,这个自称是画眉的女人哭不动了,累了,无力地瘫坐在地上。

    远岱的头靠在新漆的枣木圆凳上,肩膀一耸一耸地,轻轻抽泣。

    阿飞走过去,俯下身将远岱搂在怀里,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四个字:风花雪月。

    远岱忽然不哭了。

    风花雪月是一种毒药,色红,味甘,三年发作,中毒之人无药可解,除了镜花水月。

    镜花水月是一种解药,无色,味极苦,食之可解风花雪月之毒,却只能抑制毒发,无法根除。

    毒药和解药都是霸王南天的秘制,谁都不知道应该怎样调制。

    毒药被霸王用在那些他认为很难杀死或者需要被严格控制的人身上,而解药只会被送给那些有利用价值的中毒人。

    远岱和她的母亲都被下了毒。

    远岱是有母亲的,只是她没有告诉阿飞。远岱的真名叫画眉,她母亲名字也叫画眉。

    南天的每一任贴身侍女都叫画眉,她们没有专门属于自己的名字,每一个画眉皆善用毒。

    每一个新的画眉被送到南天的面前之前,都会被迫灌下南天的风花雪月,无药可救的风花雪月。

    三年服一次解药,以保性命。

    画眉和她的母亲都被灌下毒药,画眉奉命接近阿飞,以美色诱之,三年之内将阿飞刺死,不然,她和母亲都会毒发身亡。

    母亲是画眉唯一的亲人。

    画眉撑起身子,看着阿飞的眼睛:“既然你都知道,为何还要喝这杯酒?既然你早就知道我想杀你,为何不立刻就杀了我?既然你知道我在骗你,为何却不恨我?”

    “我为何要恨你?”阿飞反问了一句,远岱愣住。

    “远岱,在遇见你之前,我是死的。师傅被杀了之后我便再也没有笑过。一个人麻木不仁地过了十年,好像死了一样,直到遇见你。遇见你之后我才学会笑,才慢慢地有了活着的感觉。”

    阿飞拿过面巾,将远岱脸上的妆擦干净,又将弄皱了的凤袍掖好,他专心地做着这些事情,神情郑重。

    “你若想杀我,这三年里的每一个晚上都可以杀我。我在你的身边从来都睡得很熟,你却从来没有动手。”阿飞的声音里面藏着温暖,脸上挂着幸福,仿佛他之前喝的不是毒酒,而是十八年醇的女儿红。

    阿飞说完这些后抬头看着远岱,漆黑的瞳仁放出光彩:“远岱,我的命一直是你的,你若想拿去,便拿去。”

    远岱只觉心中有一个东西“啪”地一声变得粉碎。

    阿飞的脸上开始浮现黑气,那是毒发的征兆:“远岱,如果我死了,你和母亲都会在三天后得到解药,是吧?”

    远岱点点头,她的泪水不受控制地往外涌,顺着脸颊滑下来,落在青砖地板上发出下雨般噼噼啪啪的声响。

    “好,那就好……远岱,你在酒里面下的是什么毒?”

    “飘雪。”

    “飘雪?”

    “这是我遇上你之后调制出来的新药,色白如雪,毒发时间正好是一炷香,和飘雪剑舞一曲的时间相同。”

    “好名字。”阿飞仍旧笑着,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水。

    “远岱,代我向你的母亲问好,就说是她的女婿向她问安,你要照顾好你的母亲,可惜我不能和你一起服侍岳母,尽不了孝道。”

    远岱的身体抑制不住地剧烈颤抖起来,她在阿飞的怀里再一次失声痛哭,她死死拉住阿飞的袖子,哭到无法呼吸。

    阿飞的眼神渐渐迷离,药性开始慢慢发作,他已经无法好好坐着了。

    “远岱,谢谢你。陪我过了这么长时间,和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真的很幸福。”

    远岱起身将阿飞摇摇欲坠的身体扶住,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住他,不让阿飞滑倒在地上。

    阿飞在远岱的怀里尽力伸手去擦她脸上的眼泪:“远岱莫哭,你一哭,我心里便难受。”

    远岱哽咽着将脸上的泪水拭去,她勉强想挤出一个笑脸,却不料大颗的泪水仍旧止不住地向下掉。

    阿飞靠在远岱的怀中,声音渐渐低微下去:“远岱,再叫我一声相公吧,我不知道你爱不爱我,可是,你叫我相公的时候,我觉得很开心。”

    远岱紧紧搂住怀里已近昏迷的阿飞,低声呜咽:“相公,相公……”

    “相公,远岱……爱,你。”这句话,阿飞已听不真切。

    远岱心中阵阵绞痛。

    猛然,她的嘴里喷出一股黑血,斑斑驳驳,洒在红色的新被褥上,竟将被褥烧出一个个小洞。

    毒名飘雪,色白如雪,入口无味,食之不觉。性极毒。毒发,一炷香。

    远岱将脸靠着怀中阿飞的脸,很冷,很疼,心里却隐隐地高兴。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阿飞死了,她活着也了无生趣。 

    喝交杯酒的时候,远岱在自己的酒杯中,亦下了飘雪。

    腹中如刀割一般地疼痛起来,痛得眼角沁出泪水,她想笑却笑不出声音,伸手想整整自己头上的头花却没有力气,口中的污血一口一口地洒在大红色的喜装上,喜装上的花,红得凄艳。

    洞房,

    两支龙凤烛,

    红色的被褥,

    红色的帐幔,

    红色的衣衫,

    红色的盖头。

    两个红色的身影,相拥在地,一动不动。

    今天是三伏的天气,就像三年前的那个酷暑,窗外却忽然飘起了大雪。

    没有剑舞。

    街上打更的老汉并不知道洞房里发生的事情,他一边打更,一边用苍老混浊的声音唱起那首传唱甚广的歌谣。

    “骄阳酷暑天……飘雪春水剑……草木俱枯黄……远岱胜红颜……”

    声音被拖得长长的,一遍又一遍,传出去很远很远。


    May 28

    降温

                   5月的时间,弥漫2月的气温。

        气温下降到接近零度,窗户蒙上一层白色的雾,窗外的郁郁葱葱在寒风中飘飘摇摇。

                                     屋内的暖气让身体保持温暖舒适,泡一碗面条,看书。

    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让身体和大脑保持清醒强壮。

                                              内心平静,平静到空落。

         这个夏天有着冬天的寒冷,这种幸福有着忧伤的温度。

                       我们寂寞,但不孤独。

                             笑。

    May 24

    残斧

    卡诺依是兽人部落的一个小小卫队长,他的手下一共也就10个兵。
    而现在,他和他的那十个兄弟在迷失丛林中遭到了伏击。
    他们奉命刺探亡灵战团的军情,却不小心中了敌人的圈套。
    卡伊诺身边已经倒下5个兄弟,而对方的骷髅士兵仍旧源源不断地朝这个6人小战阵涌来。
    蚁多咬死象,脆弱的骷髅士兵用累累白骨硬生生堵住了兽人战士的退路。
    卡伊诺一挥手砍翻了面前的一具骷髅,他用余光瞟了一眼身边的兄弟,每人的脸上都露出掩藏不住的绝望。
    呵,兽人战士啊,这个大陆的强者,勇猛和战斗的代名词。
    而现在这些勇者们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那个刚入伍不久的16岁小兽人罗瑞克的脸上甚至挂着泪珠,刚上战场的他还不熟悉血腥和死亡,同伴的死给了他不小的冲击。
    尽管如此,他仍旧咬着牙,一下一下挥舞着手中的战斧,试图逼退涌上来的骷髅兵。
    每一个合格的兽人战士都知道血债血偿这四个字,敌人的头颅就是战友最好的祭品。
    因此没有一个人溃退或者逃亡,战士们背靠着背围成一圈,用手中的制式战斧和战盾为身边身后的兄弟抵挡着敌人的进攻。
    然而骷髅兵怎样都砍不完似地朝战阵扑过来,这一切都是那个低级亡灵巫妖搞得鬼。
    那个卑劣的巫妖正远远地站在骷髅士兵群的后面,卡诺依可以看到他干瘪的眼眶中两颗幽绿色的眼眸散发着妖异的光芒。
    骷髅士兵正从他的魔法杖下挣扎着爬出地面,开合着的下颌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咔咔声。
    法力增幅卷轴,没有这个东西巫妖不可能一次召唤如此之多的骷髅战士,而他仍旧在持续消耗着卷轴和魔力,试图用数量拖死眼前的兽人战士。
    是自己的错误,卡诺依恨恨地想到,方才因为疲惫而没有呵斥手下的轮值兵去探测周围的情况,轻易让巫妖侵入卫队的警戒范围。
    巫妖只用了一个困顿法术便让兽人们的行动变的迟缓,接下来的死亡突刺一下子夺去了5个兄弟的生命。
    当战士们回过神的时候,密密麻麻的骷髅兵已经冲了过来。
    卡诺依悄悄捂了一下腰间的伤口,刚才为了帮小兽人挡下那根致命的突刺,自己的腰部被划伤了。
    鲜血沥沥地流下来,每一次挥动战斧都会扯动伤口,钻心的疼痛一阵跟着一阵袭来,疼得他直想骂娘,卡伊诺的眉头皱成了一团。
    巫妖那里传来古怪的念咒声。
    常年和亡灵战团交战的经验告诉卡伊诺,开头的几个音节是大型暗黑魔法启动的征兆。
    他心头一跳,看来巫妖打算拼尽全身的魔力将这个兽人战士小队就此埋葬在迷失丛林的枯叶堆下。
    身边战士们的呼吸越来越沉重,每个人的身上都挂上了深浅不一的伤痕,他们赤红着双眼艰难顽强地抵抗着。
    一些有经验的战士开始向队长这里看过来,询问的眼神,他们也听到了巫妖的念咒,并且猜到了即将发生的事情。
    难道我们就真的要死在这片丛林之中了吗?
    要打断巫妖的念咒,不然只消二十息的时间黑暗魔咒就会将所有人拖入地狱,真正的地狱。
    “战斗神啊!我愿赞美您!赐予我您的力量和勇气吧!求您遵循那远古的约定!我愿用生命做那献祭!让我狂化吧!契!”卡诺依雄浑的声音响彻整个战场。
    巫妖幽绿色的瞳仁猛然收缩!兽人之狂化!
    兽人之狂化分两种,第一种是狂战士,天生狂化体质,可在战意的催动下反复狂化,战力提升数倍,狂化状态解除之后行动如常。
    第二种是神之狂化,远古的契约,非狂化体质的兽人也可以狂化,高阶兽人战士通过咒语,以生命作为抵押,可向战斗之神换得狂化状态。
    狂化之后战力提升一倍,而状态解除之后,立刻死亡。
    很少有兽人愿意用这个方法强行狂化自己,因为会死亡。
    会神之狂化的人也一定懂得神之护佑,兽族单体强力防守魔咒,所有魔50%免疫,自身防御力提高一倍,使用后有一年的无法战斗,却不会致死。
    卡诺依没有狂化体质,他也知道队里的兄弟没有一个是狂化体质。而一旦用了神之护佑,卡诺依能保证自己毫发不伤,可周围的兄弟却难逃一死。
    一定要打断巫师的施法,这样才有可能保全整个队伍。于是他选择使用神之狂化,他要用近身攻击将巫妖瘦弱的身体扯碎,让他再也无法施法。
    “队长!”周围的兄弟失声大吼。
    卡诺依的身体猛然膨胀起来,蜿蜒的青筋缠绕着纠结的肌肉群连同坚实的骨骼一起膨胀起来,他的眼睛变成银色,身周镀上一层淡金色的斗气。
    巫妖的嘴唇动的更加快速,还差十个音节的词,小型瞬杀暗黑魔法“瞬时枯萎”一旦形成,就算狂战士也得死。
    卡诺依微微俯下身子,双腿猛然发力,只听“呼”地一声,整个人用肉眼无法捕捉到的速度,轰然射向巫妖,所过之处一片枯骨。
    ……暗黑之神啊……您卑微的仆人向您祈求……让枯萎与毁灭降临……用他们的鲜血做您的祭酒……愿世间的一切向您臣服……求您杀……“轰”地一声巨响将最后一个音节撞回了巫妖的嘴里,狂化的兽人愤怒的脸孔猛然出现在巫妖的眼前,他的巨爪死死地掐住了巫妖细瘦的脖子。
    “咔”一声,一缕鲜血从巫妖口中流下来,那两点幽绿的光芒倏然熄灭。卡诺依猛一转身,他想在临死之前再干掉几个骷髅战士。
    然而只听身后“呛啷”一声响,卡诺依的心脏猛地抽痛起来,浑身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了一般,他艰难地扭头,一个埋伏着的亡灵剑士。
    “队长!”兽人战士们嘶声叫道,眼中迸出大颗的泪珠。这些纵横沙场十多年的铁血战士孩子一样哭出了声音。
    亡灵剑士桀桀一声怪笑,手一挥,周围蹦出来五个一样配备的亡灵剑士。
    6个高阶亡灵剑士,20个骷髅士兵对4个兽人低阶战士和一个半大孩子,任凭兽人的战力再强悍不是一招之敌。
    4个战士将年轻兽人罗瑞克围在当中,做着最后决死的抵抗。
    亡灵剑士们和骷髅士兵一起扑向穷途末路的兽人战士们。
    兽人啊,兽人。这个高贵而坚强的种族,他们遵循着先祖的遗训,在这片大陆上战斗和生存。
    战斗,不屈不挠地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战死,是兽人战士们最为尊荣的冠冕,他们从不惧怕死亡。只是敌人还未斩杀干净,他们怎能甘心!
    突然,“吼!”一声如龙吟般的吼声从兽人战士背后炸开来,紧接着那四个战士被身后有若实质的斗气狠狠地推了出去。
    他们带着自己的战斧直直撞上了亡灵剑士的大剑,一蓬血花从他们的胸腹和脖子上猛然绽开来。
    其中一个战士忽然笑了,他含着血沫的嘴里吐出几个字:“原来……他……是狂化体质啊……”
    那个16岁的少年兽人罗瑞克,那个年轻的战士体内沸腾着狂战士的血液。谁都不知道,原来他是一个天生的狂战士。
    队长卡诺依的战死深深刺激着少年的每一根神经,他心中的愤怒终于唤醒了体内的狂化血液,这个16岁的少年兽人,第一次狂化了。
    狂战士,狂化之后的战力随战意提升数倍,是兽人部落万中无一超界武者,是哪怕人类圣阶斗士都不敢捋其锋芒的存在,是战场上的终极武力!
    一阵疾风驰过,六个亡灵剑士的脑袋被齐齐砍下,骷髅士兵们散落成一堆残骸,战场瞬时被清理干净。
    一个高大强壮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的尸体后面。
    血红的双眼,嗜血的血红双眼。
    手起斧落,一个亡灵剑士的身体瞬间被肢解成十二块,鲜血洒落在狂战士的身上,他恍若未觉。
    狂化状态中的少年跪倒在卡诺依的尸体旁,血红的眼中流出泪水,竟然是红色的泪水,是血泪。
    他起身的时候,狂化状态已经解除,第一次狂化的副作用显现出来,他摇晃的身体甚至无法站稳。
    少年的手中握着一把残破的战斧,战斧的斧柄上用小刀刻着主人的名字,“卡诺依”。
    他紧紧攒着这把残斧,一瘸一拐地蹒跚着朝兽人营地的方向走去……
    January 10

    飘雪

    三伏酷暑,骄阳似火,雪地。

    夏天怎会有雪?因为飘雪剑舞。

    有一首民谣描述飘雪剑舞第十重境的剑气,骄阳酷暑天,飘飘雪翩翩,草木俱枯黄,知了亦无言。

    漫天鹅毛大雪,三千里路,白得肃杀。

    雪地之中有一人,红衣,红裤,红鞋,红发,红刀,连眼睛都是赤红。

    火郎君肖璋,焰火心法练到第十境,全力施展,刀红如血。

    却看他一脸的惶然,炙天的火焰刀气竟似奄奄一息。

    只听耳旁细微的风声掠过,火郎君举刀大喝一声哈! 一招力劈华山,无匹的刀气跟着风声去向直射过去。

    霸道已极的刀法,避无可避!

    竟然落空!

    火郎君猛地一惊,回刀欲护住咽喉要害,却只觉喉间一痒,一口真气已然不济。

    喉间一划三寸长的剑伤,滚热的鲜血一滴一滴淋漓在雪地上,红得凄艳。

    他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前方。

    他的前方,一个人影鬼魅一般浮现,白衣,白裤,白色大氅,苍白瘦削的脸。一把剑,剑尖没有一丝血迹,亮如春水。

    狭长的眼,眼中藏不住的落寞。

    “问君能有几多愁,一江春水向东流……人似春江剑如水,春水不断愁更愁。”

    阿飞轻叹一声,吟哦之间,已将春水剑收回剑鞘。

    雪停。

    他走到将死的火郎君面前,蹲下,对他说:飘雪剑法本是至柔,火焰心法乃至刚心法,你我之间胜负只在一线,我只是运气好些,不必太过挂心。

    火郎君已然死灰的双眸之中猛地暴出一片光芒,然后他的嘴角向上微微地一弯,艰难地呵呵笑了两声,头一歪,终于死绝。

    身后的佛龛中,一炷香刚刚烧灭。

    飘雪剑舞,耗时一炷香,舞毕,人归极乐。

    阿飞,无父,无母,无依,无靠,无心,无情。

    狭长的眼,眼中藏不住的落寞。

    阿飞的师傅曾对阿飞说:“练剑之人,需得淡薄人情,需得耐得住寂寞。”

    他的师傅,那个时常露出和蔼笑容的老头,在阿飞十五岁的时候被仇家刺杀身亡,阿飞从胡同口玩耍回来,他倒在血泊中,已断气多时。

    从那以后,阿飞开始淡薄人情,开始忍耐寂寞。

    一晃十年过去,阿飞的生活在不间断的修炼和比试中,变得越来越寂寞。

    十八岁那年,他找到了杀害老头的仇家,血洗了赵氏兄弟一家老小十八口人命。

    大仇已报,心事已了,只是人事依旧,找阿飞比武的人,越来越多。

    阿飞直起身,抬头,举步欲离开此地,忽然心头一动,四下扫视,发现残破的墙根下有个纤瘦的身影。

    女子,眼眸清澈如一泓秋水,胭脂般娇艳的小嘴,脸上的肌肤娇嫩,吹弹可破。

    最妙的是那一双眉,乌黑秀长,舒展温柔地轻轻伏在双眸之上,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天生情致,这双秀眉微微皱起,显得楚楚可怜。

    敢问是哪家的小姐,怎样称呼?阿飞走至女子身前,抱拳行礼,一边心道,好美的眉毛,好精致的女子。

    女子有些戒备的神色,向后微挪一小步,然后轻启朱唇:不敢贱妾是秋雨书寓的丫头,名远岱,因为今日和妈妈顶撞了几句,心中气闷,遂出来走走,不想正撞见先生和人比试,打搅了先生的雅兴。

    说罢轻轻一福,口称:先生莫怪。

    声若莺啼,清亮婉转。

    书寓实是青楼,不过寻常百姓不敢问津,乃是大夫官宦的去处。

    里面的女子也是不凡,博览四书五经,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知书达理,落落大方。

    奈何出身命苦,流落烟花,每每供人猥玩。

    女子眼波流转之间,似有千般的苦楚,欲说还羞。

    阿飞看在眼中,心中一动:远岱愿不愿意跟我走。我帮你赎身。” 远岱低头浅笑。

    从此,江湖之中又多一景,飘雪远岱。

    阿飞与人比武,必携远岱观战。远岱外表看似柔弱,骨子里却独立刚强,眼光见识不让须眉,亦略识武功,因此阿飞带在身边十分放心。

    那首歌谣被人修改了之后,传唱更广。

    街头巷尾的孩子们拍着手,做着游戏,依依呀呀地唱:“骄阳酷暑天,飘雪春水剑,草木俱枯黄,远岱胜红颜。”

    飘雪远岱,倾国倾城,六月飞雪,见者销魂……

    一转眼三年过去。

    无敌的阿飞仍旧无敌,无情的阿飞,却有了情。

    三年之中,死在春水剑下的,已有四十九人,最新的武林榜里,阿飞的名字已至第二位。

    第一位的是霸王南天,雄霸江湖的霸王南天,据说已有百岁高龄,却由魔入道,已臻仙境。

    阿飞并不想挑战霸王南天,做天下第一太累,这是聪明人都明白的道理,阿飞不笨。

    况且,练剑之人,需得淡薄人情,需得耐得住寂寞,阿飞有了远岱后,已非淡薄寂寞之人,飘雪剑法练到十重境,便无寸进,那最后一重天人之境,怎样都堪不破。

    堪不破天人境,又怎敌得过霸王拳。

    然而,远岱对阿飞说,我不要你天下第一的,只要你陪在我的身边,便足够。

    于是阿飞不再苦苦钻研剑法,转而一心对待远岱。

    今天是大喜的日子。

    阿飞和远岱在相识三年之后,终结连理。

    今天的阿飞,红冠,红衣,红裤,红鞋,他忽然想起了三年前遇到远岱的那天。

    那天,与阿飞对决的肖璋也是这样一副装扮。

    肖璋已经死了三年,自己却好好地活到现在,还有了远岱。

    阿飞只觉得自己幸福,他回头看一身喜装的远岱,眼中笑意更浓。

    喜娘高声叫道:“一拜天地,二拜高坛,夫妻对拜。”二拜的时候,阿飞和远岱拜的是四座刻了父母名讳的牌位。

    阿飞扶新娘子起身,眉宇之间尽是宠溺。

    他对下人们说,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大家一起过来坐,喝酒吃肉,开心开心。

    这些下人都是孤苦的孩子,不少被阿飞从路上捡回来,相依为命,视阿飞和远岱为至亲,于是席间少不得一番热闹。

    宴席过后,大家回房歇息,四下慢慢静了下来。

    洞房,两支龙凤烛,红色的被褥,红色的帐幔,红色的衣衫,红色的盖头。

    梦一般缠绵热烈的红色,阿飞第一次觉得红色是那样美丽。

    阿飞挑开盖头,盖头下,那张看了千遍不厌的脸,人面桃花。

    娘子” ”阿飞……“远岱开口。

    嗯?阿飞调侃远岱,应该叫什么啦?

    相公……“远岱的脸更红了,她低下头,眼睛却笑成了弯弯的月亮,两道乌黑秀长的眉毛跟着皱成好看的形状。

    阿飞看得痴了。

    相公……“远岱又唤了一声,带上一丝娇啧,轻轻推了推阿飞。

    阿飞回过神,笑道:娘子今天太美了。

    远岱眼波流转,瞟了阿飞一眼:就你嘴甜。说着掩口一笑。

    远岱拿起桌上的两只酒杯,一人倒了一杯酒,双手递到阿飞的面前。

    洞房花烛夜要喝交杯酒,喝了交杯酒就是夫妻。

    阿飞接过酒杯,环过远岱的手臂,两人一饮而尽。

    交杯酒尽,远岱放下酒杯,秋瞳之中滑下泪来。

    远岱这一哭让阿飞慌了手脚,新婚本是大喜,好端端的,新娘怎么哭了起来。

    远岱靠在阿飞的怀里嘤嘤地哭了很久,阿飞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揽住远岱柔声安抚。

    远岱渐渐止住了哭声,她从阿飞的怀中挣脱出来,把头低下去躲开阿飞的目光:阿飞,你杀了我吧。

    啊?”阿飞差点没从床上跳起来,“什,什么?”他急得有些结巴。

    我不是远岱。”远岱抬起头,秋瞳之中仿若蒙了一层灰色的雾“我是画眉。

    阿飞忽然愣住了,他盯着眼前的女子定定地看了很久,张口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我不是远岱,我是画眉。”眼前的女子重复道,“霸王南天手下的贴身侍女,我在三年前奉主人南天的命令接近你,扰乱你的心志让你武功不得寸进,并在三年之内将你刺死。

    不……你是远岱,你就是远岱。阿飞忽然蹦出一句话。

    不是远岱!我是画眉!阿飞,你的酒中有毒。你被我下了毒。”远岱忽然激动起来,她跳起来指着阿飞歇斯底里地大喊,“你这个笨蛋,你被我骗了整整三年都没有察觉,还被我下了毒。你是白痴啊?你快死了,你快死了!你若不杀死我,你就连复仇的机会都没有了!”

    远岱忽然大笑起来,她不停地笑着,大声笑着,笑得花枝乱颤,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泪水化开了脸上的妆,一道道的胭脂红顺着泪水滑落下来。

    远岱,你是我的远岱。阿飞看着眼前这个的女子,眼中神色忽然变得确定。

    他的声音虽轻却镇定:“你是远岱,你是我的远岱。”

    阿飞的眼睛狭长,里面的瞳仁一如舞剑时般的空灵。

    他看着眼前的女子又是哭又是笑,静静地等待他的远岱,这个自称是画眉的女人哭不动了,累了,无力地瘫坐在地上。

    远岱的头靠在新漆的枣木圆凳上,肩膀一耸一耸地,轻轻抽泣。

    阿飞走过去,俯下身将远岱搂在怀里,不顾怀中人的挣扎,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四个字:风花雪月。

    远岱在怀中不动了。

    风花雪月是一种毒药,色红,味甘,三年发作,中毒之人无药可解,除了镜花水月。

    镜花水月是一种解药,无色,味极苦,食之可解风花雪月之毒,却只能抑制毒发,无法根除。

    毒药和解药都是霸王南天秘制的毒药,谁都不知道应该怎样调制。

    毒药被霸王用在那些他认为很难杀死或者需要被严格控制的人身上,而解药只会被送给那些有利用价值的中毒人。

    远岱和她的母亲都被下了毒。

    远岱是有母亲的,只是她没有告诉阿飞。远岱的真名叫画眉,她母亲名字也叫画眉。

    南天的每一任贴身侍女都叫画眉,她们没有专门属于自己的名字,每一个画眉皆善用毒。

    每一个新的画眉被送到南天的面前之前,都会被迫灌下南天的风花雪月,无药可救的风花雪月。

    三年服一次解药,以保性命。

    画眉和她的母亲都被灌下毒药,画眉奉命接近阿飞,以美色诱之,三年之内将阿飞刺死,不然,她和母亲都会毒发身亡。

    母亲是画眉唯一的亲人。

    画眉撑起身子,看着阿飞的眼睛:“既然你都知道,为何还要喝这杯酒?既然你早就知道我想杀你,为何不立刻就杀了我?既然知道我在骗你,你为何却不恨我?”

    “我为何要恨你?”阿飞反问了一句,远岱愣住了,愣那里一动不动。

    “远岱,在遇见你之前,我是死的。师傅被杀了之后我便再也没有笑过。一个人麻木不仁地过了十年,好像死了一样,直到遇见你。遇见你之后我才学会笑,才慢慢地有了活着的感觉。”

    阿飞拿过面巾,将远岱脸上的妆擦干净,又将弄皱了的凤袍掖好,他专心地做着这些事情,神情郑重。

    “你若想杀我,这三年里的每一个晚上都可以杀我。我在你的身边从来都睡得很熟,你却从来没有动手。”阿飞的声音里面藏着温暖,脸上挂着幸福,仿佛他之前喝的不是毒酒,而是十八年醇的女儿红。

    阿飞说完这些后抬头看着远岱,漆黑的瞳仁放出光彩:“远岱,我的命一直是你的,你若想拿去,便拿去。”

    远岱只觉心中有一个东西“啪”地一声变得粉碎。

    阿飞的脸上开始浮现黑气,那是毒发的征兆:“远岱,如果我死了,你和母亲都会在三天之后得到解药,是吧?”

    远岱点点头,她的泪水不受控制地往外涌,顺着脸颊滑下来,落在青砖地板上发出下雨般噼噼啪啪的声响。

    “好,那就好……远岱,你在酒里面下的是什么毒?”

    “飘雪。”

    “飘雪?”

    “嗯,这是我遇上你之后调制出来的新药,色白如雪,毒发时间正好是一炷香,和你一曲剑舞的时间相同。”

    “呵,好名字。”阿飞仍旧笑着,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水。

    “远岱,代我向你的母亲问好,就说是她的女婿向她问安,你要照顾好你的母亲,可惜我不能和你一起服侍岳母,尽不了孝道。”

    远岱的身体抑制不住地剧烈颤抖起来,她在阿飞的怀里再一次失声痛哭,她死死拉住阿飞的袖子,哭到无法呼吸。

    阿飞的眼神渐渐迷离,药性开始慢慢发作,他已经无法好好坐着了。

    “远岱,谢谢你。陪我过了那么长时间,和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真的很幸福。”

    远岱起身将阿飞摇摇欲坠的身体扶住,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住,让阿飞不要滑倒在地上。

    阿飞在远岱的怀里尽力伸手去擦远岱脸上的眼泪:“远岱莫哭,远岱莫哭,你一哭,我便心里难受。”

    远岱哽咽着将脸上的泪水拭去,她勉强想挤出一个笑脸,却不料大颗的泪水仍旧止不住地向下掉。

    阿飞靠在远岱的怀中,声音渐渐低微下去:“远岱,再叫我一声相公吧,我不知道你爱不爱我,可是,你叫我相公的时候,我觉得很开心。”

    她紧紧搂住怀里已近昏迷的阿飞,低声呜咽:“相公,相公……”

    “相公,远岱……远岱……爱,你。”这句话,阿飞已听不真切。

    远岱心中阵阵绞痛。

    猛然,她的嘴里喷出一股黑血,斑斑驳驳,洒在红色的新被褥上,竟将被褥烧出一个个小洞。

    风花雪月,一年发作一次,若不及时服下解药,立时毙命,算算日子,今天子时一过毒性便会发作。

    远岱将脸靠着怀中阿飞的脸,很冷,很疼。腹中如刀割一般地疼起来,疼得眼角沁出泪水,她想笑却笑不出声音,伸手想整整自己头上的头花却没有力气,口中的污血一口一口地洒在大红色的喜装上,。

    洞房,

    两支龙凤烛,

    红色的被褥,

    红色的帐幔,

    红色的衣衫,

    红色的盖头。

    两个红色的身影,相拥在地,一动不动。

    今天是三伏的天气,就像三年前的那个酷暑,窗外却忽然飘起了大雪。

    没有剑舞。

    街上打更的老汉并不知道洞房里发生的事情,他一边打更,一边用苍老混浊的声音唱起那首传唱甚广的江湖歌谣。

    “骄阳酷暑天……飘雪春水剑……草木俱枯黄……远岱胜红颜……”

    声音被拖得长长的,一遍又一遍,传出去很远很远。

     

    飘雪 (1)

    三伏酷暑,骄阳似火,雪地。

    夏天怎会有雪?因为飘雪剑舞。

    有一首歌诀描述飘雪剑舞第十重境的剑气,骄阳酷暑天,飘飘雪翩翩,草木俱枯黄,知了亦无言。

    漫天鹅毛大雪,三千里路,白得肃杀。

    雪地之中有一人,红衣,红裤,红鞋,红发,红刀,连眼睛都是赤红。

    火郎君肖璋,焰火心法练到第十境,全力施展,刀红如血。

    却看他一脸的惶然,炙天的火焰刀气竟似奄奄一息。

    只听耳旁细微的风声掠过,火郎君举刀大喝一声哈! 一招力劈华山,无匹的刀气跟着风声去向直射过去。

    霸道已极的刀法,避无可避!

    竟然落空!

    火郎君猛地一惊,回刀欲护住咽喉要害,却只觉喉间一痒,一口真气已然不济。

    喉间一划三寸长的剑伤,滚热的鲜血一滴一滴淋漓在雪地上,红得凄艳。

    他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前方。

    他的前方,一个人影鬼魅一般浮现,白衣,白裤,白色大氅,苍白瘦削的脸。一把剑,剑尖没有一丝血迹,亮如春水。

    狭长的眼,眼中藏不住的落寞。

    “问君能有几多愁,一江春水向东流,人似春江剑如水,春水不断愁更愁。”

    阿飞轻叹一声,吟哦之间,已将春水剑收回剑鞘。

    雪停。

    他走到将死的火郎君面前,蹲下,对他说:飘雪剑法本是至柔,火焰心法乃至刚心法,你我之间胜负只在一线,我只是运气好些,不必太过挂心。

    火郎君已然死灰的双眸之中猛地暴出一片光芒,然后他的嘴角向上微微地一弯,艰难地呵呵笑了两声,头一歪,终于死绝。

    身后的佛龛中,一炷香刚刚烧灭。

    飘雪剑舞,耗时一炷香,舞毕,人归极乐。

    阿飞,无父,无母,无依,无靠,无心,无情。

    狭长的眼,眼中藏不住的落寞。

    阿飞的师傅曾对阿飞说:“练剑之人,需得淡薄人情,需得耐得住寂寞。”

    他的师傅,那个时常露出和蔼笑容的老头,在阿飞十五岁的时候被仇家刺杀身亡,阿飞从胡同口玩耍回来,他倒在血泊中,已断气多时。

    从那以后,阿飞开始淡薄人情,开始忍耐寂寞。

    一晃十年过去,阿飞的生活在不间断的修炼和比试中,变得越来越寂寞。

    十八岁那年,他找到了杀害老头的仇家,血洗了赵氏兄弟一家老小十八口人命。

    大仇已报,心事已了,只是人事依旧,找阿飞比武的人,越来越多。

    阿飞直起身,抬头,举步欲离开此地,忽然心头一动,四下扫视,发现残破的墙根下有个纤瘦的身影。

    女子,眼眸清澈如一泓秋水,胭脂般娇艳的小嘴,脸上的肌肤娇嫩,吹弹可破。

    最妙的是那一双眉,乌黑秀长,舒展温柔地轻轻伏在双眸之上,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天生情致,这双秀眉微微皱起,显得楚楚可怜。

    敢问是哪家的小姐,怎样称呼?阿飞走至女子身前,抱拳行礼,一边心道,好美的眉毛,好精致的女子。

    女子有些戒备的神色,向后微挪一小步,然后轻启朱唇:不敢贱妾是秋雨书寓的丫头,名远岱,因为今日和妈妈顶撞了几句,心中气闷,遂出来走走,不想正撞见先生和人比试,打搅了先生的雅兴。

    说罢轻轻一福,口称:先生莫怪。

    声若莺啼,清亮婉转。

    书寓实是青楼,不过寻常百姓不敢问津,乃是大夫官宦的去处。

    里面的女子也是不凡,博览四书五经,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知书达理,落落大方。

    奈何出身命苦,流落烟花,每每供人猥玩。

    女子眼波流转之间,似有千般的苦楚,欲说还羞。

    阿飞看在眼中,心中一动:远岱愿不愿意跟我走。我帮你赎身。

    从此,江湖之中又多一景,飘雪远岱。

    阿飞与人比武,必携远岱观战。

    远岱外表看似柔弱,骨子里却刚烈,独立坚强,眼光见识不让须眉,亦略识武功,因此阿飞带在身边十分放心。

    那首歌诀被人修改了之后,传唱更广:“骄阳酷暑天,飘雪春水剑,草木俱枯黄,远岱胜红颜。”

    飘雪远岱,见者销魂。

    November 24

    坚持

    这是一场静默的战争。
    没有硝烟的残忍。
    我坚持隐忍,你不闻不问。
     
    恩泽临到有罪之身,
    于是洁净,
    得救,
    成圣。
     
    却难拯救不愿之人。
    这是我们的抉择,
    是或不是,一念成仁。
     
    我们在这头观望,
    默默,
    看谁会得逞,
    谁要做胜者,谁甘愿沉沦。
     
    云散烟消,水月镜花,泡影不成。
     
    看不见,
    摸不着,
    听不清,
    闻不到,
    感觉不了。
     
    我们的畏惧,是谁的追逐。
    我们的渴望,是谁的痛苦。
    告诉我,
    我的苦楚,你是否在乎。
    我的心,你放在了何处。
    November 09

    我也种族歧视一回,不要怪我!

     
    他乡残阳寒如雪,
    异域羗虏不似人。
    遥想岳飞当年勇,
    沥泉金枪破狗头!
      
    罪证:
    今天下午的时候和朋友走在路上,一群当地的小鬼冲着我们两个大喊:“Chinese Uncle”这个倒也算了,我冲他们喊了回去:“I m not so old actually~I m as young as you guys!" 后来我的朋友耳朵尖,听到里面一个女的再悄悄地说:”chinese monkey“这个也勉强算了,毕竟不是很明目张胆。最后一个差点没把我给气炸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孩冲我们大叫:“coming back to your country!”翻译成中文就是:“滚回你自己的国家去!”他们骑着车一溜烟跑了,当时就把我给气闷了。这是种族歧视,是赤裸裸的挑衅言辞!在英国本地的律法中,公然的种族歧视会构成很严重的刑事罪,当事人会被判刑坐牢。回到家里面怎么想怎么不是滋味。也不是第一次了,哈村的小孩怎么就那么招人厌呢?前一段时间的打华人学生事件,以及各种各样的针对国际学生的(不单单是华人,还有印度人,黑人和许多欧洲及美洲国家的学生)挑衅举动。按理说,赫特福德郡的学生算是很安分守己、以礼待人的群体了,英国很多地方的大学生都要比这里的大学生没有礼貌和粗鲁,而我们却受到如此不公的待遇,实在让人气愤。说来好笑,他们这些小孩,还有小孩的父母都是靠着国际学生的高昂学费过活的,没有我们,他们连吃饭都成问题。还要我们滚回去,靠,我们回去了,你们还不得一个个死得静悄悄的!真应该发起一个活动,好好整治整治这群local竖子,让他们再嚣张!
     
    November 08

    李贺(zt)

    李贺诗全集

    李贺(790~816),唐代诗人。字长吉。福昌(今河南宜阳)人。祖籍陇西,自称“陇西长吉”。家居福昌昌谷,后世因称他为李昌谷。李贺为唐宗室郑王李亮的后裔,但其家已没落。他“细瘦通眉,长指爪”,童年即能词章,15、16岁时,已以工乐府诗与先辈李益齐名。李贺父名晋肃,“晋”、“进”同音,与李贺争名的人,就说他应避父讳不举进士,韩愈作《讳辨》鼓励李贺应试,但贺终不得登第。后来做了三年奉礼郎,郁郁不平。在京时,居崇义里,与王参元、杨敬之、权璩、崔植等为密友,常偕同出游,一小奴骑驴相随,背一破锦囊。李贺得有诗句,即写投囊中,归家后足成完篇。母郑夫人常说“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已尔”。后辞官归昌谷,又至潞州(今山西长治)依张彻一个时期。一生体弱多病,27岁逝世。李贺诗集,自编为四编本授予沈子明,收诗 223首。北宋以来流传的《李贺集》4卷本,都是219首,卷数与自编的相同,而篇数不同,编次也很零乱,并非准确编年。又有5卷本的集子,是 4卷外加上《外集》1卷,诗23首,与4卷合计,共242首,篇数也和李贺自编的不同。5 卷本今有汲古阁校刻的北宋鲍钦止本、董氏诵芬室及蒋氏密韵楼两家影刻的北宋宣城本流传,集名为《李贺歌诗编》。又有《续古逸丛书》影印的南宋本,集名为《李长吉文集》,无外集。又有铁琴铜剑楼、《四部丛刊》影印的蒙古刊本,集名《李贺歌诗编》。后两种原书今藏北京图书馆。注本最早的是南宋吴正子注,有日本印本和通行本流传。后有王琦《李长吉歌诗汇解》,选录了吴正子、刘辰翁、徐渭、董懋策、曾益、余光、姚□、姚文燮各家的评或注。还有陈本礼《协律钩玄》、黎简评本和吴汝纶评注本。1977年出版的《李贺诗歌集注》,是将王琦《汇解》、姚文燮注及方世举批注三种评注本汇编、加以校点而成。另外,钱仲联有《读昌谷诗札记》和《李长吉诗永贞诗史发微》,考订诗的本事有新见。1984年出版的钱仲联《李贺年谱会笺》,是兼年谱与诗注性质的新著,解诗与旧注多有不同。李贺生平,有李商隐《李贺小传》、 新、旧《唐书》本传、《宣室志》、《幽闲鼓吹》、《摭言》,还有朱自清的《李贺年谱》和钱仲联的《李长吉年谱会笺》、《李贺年谱会笺》可资参考。

    from:李贺诗全集, URL 地址:http://www.lingshidao.com/gushi/lihe.htm#020

    是我记错了还是考证有误,看到一些网站上写李贺与杜牧被并称“小李杜”,可是我明明记得小李杜是李商隐和杜牧的并称呀……还请高手指点。李贺被称为“诗鬼”,这是大家都熟悉的吧。

    另附两首我很喜欢的李贺的诗,《苏小小墓》和《冯小怜》,以供品赏,发觉李贺对女子的描写诗很是在行,几乎篇篇都是经典:

    幽兰露,如啼眼。
    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
    草如茵,松如盖。
    风为裳,水为佩。
    油壁车,夕相待。
    冷翠烛,劳光彩。
    西陵下,风吹雨。

    夕:一作久。风吹雨:一作风雨吹。

    冯小怜

    湾头见小怜,请上琵琶弦。
    破得春风恨,今朝值几钱。
    裙垂竹叶带,鬓湿杏花烟。
    玉冷红丝重,齐宫妾驾鞭。

    春风:一作东风。妾驾鞭:一作驾妾鞭。

    July 03

    帮派公告

    企鹅帮朋友写的一个网游的帮派公告,觉得还不错,遂拿上来和大家众乐乐。
     
    少年裘马,豪气干云。宏图初就,韬略正浓。

    历九洲,冲霄汉。游四海,闯千山。
     
    披肝沥胆,盖拥飞鞍。白羽雕弓,飞火流蝉。
     
    群雄起,肝胆洞。千金诺,生死同。
     
    长安萧振,渔阳鼓动。长缨对月,剑吼西风。
     
    敢叫四方伏首,不殚人间称雄!
     
     
    February 02

    再见情人

    看了安妮宝贝的影评,于是对《情人》产生兴趣。直至后来看了书,又看了电影,它带来的震撼始终是那样动人心魄。

    这篇文章是去年开始起稿的,一直没有写完,今晚又看了一遍电影《情人》,方才成文,于是贴上来。

     

    让我先喝一口水再开始我的讲述,这是一个需要一些勇气和耐心的过程,写作和叙述都需要勇气和耐心,与之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应该是爱情。

     

    《情人》是一部影片,由法国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原作《情人》改编而成。1992年摄成,入选法国电影手记,入选法国戛纳电影节。

     

    我已经看过那本小说,只是最近才看了那场电影。

     

    我不想复述整部影片或者讲述它有多么精彩。毫无疑问,梁家辉脆弱的眼神和略带颤抖的手指轻抚过16岁少女Jane March绸缎般柔滑的肌肤时,这部电影已经缠绕住每一个身在其中的人们。我只想告诉你,我对它的喜爱,它的萦绕其间的爱意,它的汹涌澎湃的情欲,那个32岁的男人和那个15岁半的女孩……

     

    一闭起眼睛,脑海里就会浮现那副美丽的面孔。抱歉我无法斟酌出一个适合的词语去修饰,那样脆弱而单薄的美丽,15岁的女孩脸上薄薄的脂粉,艳丽的口红,印地安小辫,男士遮阳帽,金丝边蓝色的鞋。Jane March 15岁娇柔的身体散发出妖精一般的妩媚和精灵,一脸淡漠,当她出现在枯黄色的背景中时,我被狠狠击中。

     

    这是个外表娇柔内里坚强的女子,她的情感始终隐藏在她若有若无的笑容中,不让人发觉。

     

    湄公河泛黄而滞涩的河流被始终缠绵其中的音乐勾勒得诗一般如梦似幻,然后,15岁少女搁起一条腿在甲板的围栏上,镜头推近,清澈褐色的眼睛,凤仙花汁一般的艳红色嘴唇,一边一个印第安小辫,透过白色粗糙的麻布衫向下窥视,胸口美好的肌肤若隐若现。

     

    一辆崭新的黑色老式轿车开上嘈杂混乱的平板船,透过玻璃可以看见身穿白色制服的司机端坐在前,后面有一位乘客,由于玻璃的反光而看不清相貌,隐约可见一个褐色的身影。司机下车,打开后座车门。穿着铮亮赭红色皮鞋的脚跨出来,纯白麻质西装,然后是脸,侧面,纤瘦却挺直的线条,慢慢转过来,你会直接被他的双眸吸引,干净清澈,一丝忧愁若有若无地萦绕其间,精致褐色的脸上,挂着迷人的淡淡微笑。

     

    一个32岁,一个15岁半。

     

    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原作《情人》有一句话描述他们之间第一次见面时,那个中国男人有些神经质的紧张:“他慢慢地朝她走过来。可以看得出来,他有点胆怯。起初,他连笑容都不敢露出来。他首先给她递过一支香烟。他的手在颤抖。他们之间有个民族的差别,因为他不是白人,可他又必须凌驾在姑娘之上,所以他才发抖。”

     

    梁家辉的表演无懈可击,他抽出烟时微微颤抖的手指和脸上传统中国人惯有的拘谨笑容让人心生喜爱。Jane March稚气的端庄与之辉映一般叫人心旌摇曳。这样的相遇之后的事情是没有偶然的,爱和情欲是一开始就被引燃的火药,压抑它们的燃烧只能使它们愈演愈烈。

     

    让我为之心动的是他们在车内两手相握的那一瞬间,男子的小指轻轻拭探女孩伸在一边的小指,镜头晃到女孩的脸上,女孩微微垂下眼睛,表情忽然有些迷蒙,她没有拒绝。然后是无名指,男子的脸上因为紧张而沁出些许汗水。中指,女孩脸上开始显现迷醉的神情,仿佛一种期待,女孩的头靠在玻璃上。食指,男子轻轻收拢手,他闭起眼睛,抬起头深吸一口气,呼气的时候有些颤抖。大拇指,男子的大手裹住女孩的小手,女孩微侧一下头,我不能确定她的脸上是否闪过一丝红晕。心琴就在这一串镜头中被轻轻拨动,忽然想起记忆里的那个人,仿佛也是燥热的夏天,也是那样美丽的女子,也是一根又一根手指地小心试探,当握住那只柔软小手的一瞬间,心中一下子膨胀出湿润温暖的满足和喜悦……

     

    车在学校门口戛然而止,车上的春光迤逦顿时成了尴尬。Jane March的小脸上惶然的神色和梁家辉从少女裙底抽出手时的尴尬忐忑。是有一些尴尬,但又不太多,是两个偷情的男女在被人撞到前及时收手后的一丝庆幸与羞怯。女孩拎着箱子走下车,男子在后面痴情凝望。

     

    一个小插曲发生在那个白人女孩下课后,男子在车里等着她,他看着她来到车窗前,那个女孩是他所爱的人。她走过来,那个他爱的女孩走过来。女孩闭起眼睛,伸长脖子,一点点靠近玻璃,然后,在玻璃上印下自己嘴唇的形状。男子看着那个女孩走近,他微阖起眼睛,感受着她传达过来的爱意,在女孩把唇印留在玻璃上时激动地抬起身子凑近玻璃,他的体内有剧烈的情欲奔腾,浑身颤抖。女孩转身冲进快要关闭的校门,男子再次痴望着女孩的背影。

     

    然后就是长时间的偷情,杜拉斯写道:“他说:我没有好好选择一下家具。房间里光线相当暗淡,但她没有叫他打开百叶窗。她并没有意识到一种能够确切形容的感情,既不情愿也不反感,也许这就意味着某种欲念。当他头天晚上邀请她到这里来的时候,她就立刻满口答应了。她终于来到了这个她应该来的地方。她似乎有点害怕。因为看来事情不仅必须跟她所期待的一致,而且还必须和她自己的具体情况相吻合才行。她很留意当时的环境,留意那光线,那城里的嘈杂声,因为整个房间都被包围在这些嘈杂的声音之中。而他,他正在那里发抖。”

     

    It smells just like China Town”电影中的独白叙述。湄公河,地处越南,有很多华人移居此地。那个喧闹混乱的集市就在屋子的外面,屋子里面却寂静的只有光线穿过合上的百叶窗一丝丝透射进来的声音。

     

    梁家辉对那个中国男人的诠释是始终有些紧张的,他的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微微颤抖让电影里那个男人变得那样敏感而脆弱。“那皮肤给人一种特殊的温柔的感觉。他的身躯瘦弱颀长,没有力气,没有肌肉,他可能得过病,可能正处在康复时期,他没有胡子,没有男子的气概,他很虚弱,他似乎正因某种凌辱的折磨而忍受其痛苦。她没有看着他,只是抚摸着他。他在呻吟,他在哭泣。他在忍受着他那令人憎恨的情爱的折磨。他几乎是哭着和她在一起尽兴的……她觉得她似乎被慢慢地举了起来,腾云驾雾,被带到一个极乐的世界……大海,没有形状,只是因为它无可比拟。”

     

    中国男子的完美的臀部,颀长的背,女孩的细瘦的四肢和娇小美好的乳房。房间昏暗没有天日,空气中弥漫着情欲的味道,有湿热的空气在里面氤氲一般地蒸腾。这一段缠绵时的音乐极其的美妙,倘若你闭起眼睛,仅靠听觉来捕捉影片中的情欲和爱,都那样轻而易举。用低沉的长号缠绵悱恻地吹出两人之间粘稠无尽的爱欲,间或夹杂着男人的喘息和女人的呻吟,还有细碎的琴声。大海,就像是大海一般的感觉,这里似乎为了体现女孩所能感受到的美妙的快感,那沉郁磁性的声音从头至尾一直徘徊其间。外面的集市,始终喧闹嘈杂。

     

    接下来的一些场景在我记忆中无法留下太深刻的映像,却始终有一种淡然哀伤的气息萦绕在电影中,通过昏黄的场景,萦绕其间的缠绵音乐,还有Jane March娇艳颓败的容颜,梁家辉微微的紧张颤抖,以及Jane和梁一次次绝望般地交缠。情欲,始终在电影里水一般地蔓延……

     

    让我们忘记白人女孩的那个绝望的家庭,因为种族和政治上的冲突与不平等带来的偏见,以及他们的争吵和不快。让镜头直接跳到女孩离开越南,男子即将和那个连面都没有见过女人结婚之前的最后一次缠绵。

     

    男子心中无限愁苦,因为他即将离开女孩,遵从父命和一个不认识的女子结婚。他用手抚摸她的脸,仔细端详这让他沉迷的美丽面容,她的清澈的灰蓝色瞳仁,对她说:“我想你跟我说一遍,你来我这儿是因为我的钱。”她重复他的话,男子伸出另一只手捧住她的脸:“跟我说,由轮渡遇见你的那一刻开始,我的心中想的只是钱,别无其他。”而天真的孩子继续重复着他的话语。男子疼惜地吻她,并借此掩饰他的忧伤。

     

    女孩不动生色,试图安抚这个忧伤的男人,她挑逗他,试图让他快乐,却被他制止。他紧紧握住女孩的手,微微叹息:“你知道吗?在遇见你之前,我不懂哀愁滋味,而现在,我愿意……”男子的脸上悲伤愈盛,他亲吻女孩的手“我愿意迎娶你。但是我软弱无力,我连些微的力量都没有……”女孩闻之只是默然。而男人转过头,看床头的灯火,眼中泪光闪烁。

     

    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在他身上套上沉沉枷锁,他深爱着女孩,却又无力反抗,他为此哀伤,伤不能自已。镜头拉近,男人的目光绝望:“我像个死人一样,我不想要你……”“我的身体抗拒没有爱的女人。”眼泪簌然而下,男人止不住地颤抖,他转身喝茶,手中拿着的茶杯,落地。

     

    心中猛地抽痛起来,不知来由地,狠狠抽搐。

     

    女孩终于依照和男人的约定,去看了他的婚礼。中国式的婚礼十分热闹,锣鼓喧天,很多人围聚着从旁观望,所有人都面带着喜庆的笑容,除了新郎。男人抬头,目光越过众人向外望,女孩穿着一袭黑色的越南服,带着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带的那顶男式礼帽,静静地坐在桥栏上。看不清她的眼神和表情,男人迅速别过头去。在自己的爱人面前与一个素昧平生的女人结婚是一种讽刺,无法牵着爱人的手走向教堂是一种悲伤。

     

    男人那天对女人说:你一定要过来看我,看我因为没有你的爱而慢慢死去。

     

    鞭炮声响起,男子透过新娘的红纱再一次望向女孩,女孩的眼里不知是忧伤还是惆怅……

     

    女孩终于离开了越南,她乘邮轮回去法国。

     

    那天,15岁的女孩施上薄薄的脂粉,涂上艳丽的口红,扎起印地安小辫,戴男士遮阳帽,穿金丝边蓝色的鞋,神色淡漠。轮船一点一点地离岸,朝前驶去。女孩看见一辆车慢慢从货物堆的后面露出来。

     

    崭新的黑色老式轿车,静静地停在那里。

     

    音乐悄然而起,女孩微微向前探身,她的脸上若隐若现的笑容藏着甜蜜。旁白:“他在那里,在遥远的后方,在没人注意的角落里,无声无息。”少女搁起一条腿在甲板的围栏上,就像上次相遇时的那样,她知道他在默默凝望她,她亦在凝望对方,一直凝望,直至消失。

     

    女孩似乎一直都那样坚强而隐忍,至始至终都没有看到她的哭泣,直到那晚。

     

    那晚,游船仍旧在海上漂泊,月色皎洁。甲板上忽然飘来钢琴的声音,是华尔兹舞曲,女孩循声找寻,是船上的酒吧。她坐在楼梯口,静静聆听,一盏昏黄的灯光,奏乐者的脸模糊不清。独白的声音响起:“她开始痛哭,因为那音乐让她想起那人,她的情人。突然间,她知自己深爱着他,一份他从来不曾承认的爱情。那段曾经流失的爱情,就似水流经过沙地一般,瞬间消失。这段情终被她重新发现。在大海上,音乐飘扬时被发现”

     

    沉郁已久的感情在那一时爆发出来,女孩的情感似乎比男子来得更为深沉缓慢。这坚强的少女在那昏暗的,充满乐声的角落里蓦然发现自己失却的爱情,再也无法追回,她的爱人再也不可能回到自己的身边。在这个谁都不认识她的地方,她再也不需要忍住泪水。于是她开始大声哭泣。美丽的眼眸蓄满了忧伤,眼泪磅礴而下,她在镜头前是那样的柔弱而无助,充满绝望。忧伤的乐声夹杂着女孩的哭泣,飘出很远,很远。

     

    两个纠缠不清的灵魂,相望相守了几十年,他们爱,始终没有被岁月磨去痕迹。杜拉斯写道:“战后多少个岁月过去了,从前的那个白人姑娘几经结婚、生育、结婚、写书。一天,那位昔日的中国情人带着妻子来到巴黎。他给她挂了个电话。是我。一听到这声音,她便立刻认出他来。他说:我只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他有点胆怯,他和从前一样感到害怕。“

     

    然后,他对说,他和从前一样,仍然爱着她,他说他永远无法扯断对她的爱,他将至死,至死,爱着她……

     

    看完了电影就爱上了那个白人女孩,这个叫Jane March的英国籍女子,天真敏感脆弱,有着不羁的美丽。然而,只爱她16岁时的样子,稍大一些以后,Jane March便再也没有了当初的精灵般的感觉,欧洲人特有的粗糙生硬在她身上无一例外地显现,《情人》里那个15岁半的,会狼吞虎咽地吃中国菜,嘴唇娇艳,表情纯真而颓败的女子消失不见。

     

    于是,稍有失望。

     

     

    另外,这只是一片文章。我们说好了要快乐,不要忧伤。因此,诚实地说,我并不希望你陷入进去。

    November 12

    无题

     
    午夜梦回起惆怅
    残香冷沃自彷徨
    不见伊人三三月
    再见南柯倚海棠
    October 07

    祭祀的约定

    亲爱的,记住,我爱你。另外,记住我们的那个约定,记住它,永远不要忘记。我们要生生世世相爱,永不分离                                                              ——作者按

                     

      尼罗河一年一度的泛滥即将来临,依河度日的人们即将搬离。伟大的母河啊,您带来的是丰沃的土壤还是滔天的灾难?只有神,才能知道。万能的神,赐予我们光与火的神,无所畏惧的法老王,您将给我们以明示,护佑我们,为我们祈福,是吧?

                     

      那么请接受我们的祭祀,我们将献以最纯洁美丽的少女,让她陪侍于您的身畔,让您永享欢愉……

                     

      太阳火辣辣地烘烤着赭色的大地,没有一丝风,一切都仿若静止。地上匍匐着的人们,五彩的旗幡,尘埃落定。只有祭台上的祭师踏着诡异的舞步,大声咏唱远古的祷文。

                     

      6月,尼罗河水从原来的清澈纯蓝变成了混浊的绿色,这是大水将至的讯号。到了78月,河水就将漫过河堤,奔流而下,将一个个村庄淹没,大水退去之后会留下肥沃的土壤以供人们耕种。当然,也不免会有不幸的人们被尼罗河水卷走,不再回来。

                     

      祭台上架着一张柔韧的纸草织就的床,床上静静地躺着一个美丽的姑娘。这是祭品,是献给神的祭品。从神之侍女中挑选出的女子,尼罗河一年泛滥一次,因此,一年会有一个女子被人们投入河中献给万能的神。人们期望能借此取悦神,以在来年取得丰收并免去灾祸。

                     

      今年的那个女子,名为纱络。

                     

      神之侍女是绝欲之人,她们不被允许拥有爱情和自己的爱人。因为她们已是神的新娘,即使终老,都不婚嫁。违者,将被处以极刑。

                     

      然而,纱络却深深地爱着一个人,这个秘密被深藏心中,人所不知。那个人也深爱着沙洛,这也是个秘密。并且,他们已将肉体与灵魂献给对方。他们之间有一个小小的约定,这个约定只有他们自己和神知道。这个约定,纱络珍藏至今。

                     

      那个她爱着的人,名为藏跋。藏跋与纱络相恋3年。

                     

      纱络自小被收入神殿并作为神之侍女接受严格正统的教育,在15岁之前她所见过的人,就只有神殿里的神职人员和身边与她一样的神之侍女们。在她15岁那年,作为祭祀的陪同,纱络第一次出现在人们面前。薄薄的一层轻纱无法掩住纱络天人般的美貌,尽管只是陪侍,跪于台下的民众们被她闭月羞花的容貌震惊。她的双眼,灼然明亮,清澈不带一丝杂质,仿若天仙。

                     

      从那一刻起,纱络就已被选中,作为3年后祭祀河神的侍女。

                     

      纱络那时候并不知道这些,她只是默默地看着祭台上平躺着的女子,那个美丽娇嫩的女孩。脸上带着神圣的笑容,对神的敬爱和即将开始的祭祀让她显得兴奋。棕色光滑的皮肤上微微呈现红晕,美好的胸脯不住地微微起伏。侍女的一生就是将自己献给神灵的过程,她们最大的荣耀就是被选中作为神的陪侍,受到神的宠爱。现在这个终极的目标就要实现了,她兴奋不能自已。

                     

      纱络在一旁冷眼旁观,恩师的话语在耳边回旋:“不要畏惧死亡,因为你们死后将回到神的怀抱,神将赐你们永远的欢乐。”真的是那样吗?纱络想,死亡之后我们真的能回到神的怀抱?

                     

      她曾无数日夜地伏跪于神像前冥想,祈求神的回应。她的导师们,伙伴们信誓旦旦地声称她们曾经听到过神的话语,她们曾经在梦中见到过伟大的神。可是纱络不相信那些,她未曾听到过神的低语,神的大能没有一次在她面前显现。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可是神,从来没有出现在她的面前。

                     

      纱络以为自己是被神抛弃的人,她的思想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只是由于这种思想被牢牢地隐藏,所以一直没有人发觉。

                     

      她没有告诉别人,自己从小就没有梦,一合眼便只有黑暗。

                     

      接着,纱络便遇见了藏跋。

                     

      藏跋在那场祭祀中见到圣女一般的纱络,并且一见倾心。然而亵渎神之侍女是重罪,即使是至高无上的法老都不敢对神之侍女有任何非份之想,她们的地位是如此的超然。藏跋知道这些,他是个优秀的男子,英俊而聪慧,健壮而敏捷。身边有无数女子对之倾慕,他却不为所动。然而这次,祭台上的那个陪侍的女子轻易敲开了他的心扉。

                     

      当蓬勃的爱与情欲升腾至极限,藏跋不得不求助于神,他企望神能够为自己带来救赎。神殿中的神像沉默而高大,他们低头俯视着跪拜于脚下的芸芸众生,不发一语,神秘莫测。藏跋在神像前彻夜祷告,希望神可以给他以救赎,在子夜将至,他见到了神的回应。纱络从寝房中悄悄溜出来,像往常一样,尝试聆听神的声音。

                     

      于是,纱络见到了藏跋,藏跋见到了纱络。神之手终于推动了命运之轮,它将隆隆转动,直到将藏跋与纱络带上巅峰,然后轻轻把他们碾碎。

                     

      美妙的爱情一如既往地短暂,3年的光阴一晃而过,两人经历了无数次的花前月下缠绵悱恻海誓山盟。他们相互约定,他们要生生世世相爱,永不分离。当然这些,没有人知道。

                     

      接着,纱络受到了法老的召见,她被告知她已被选为神宠,在今年的祭祀上,神会将她宠幸。荣耀就这样不期而至,可对纱络而言,这个消息就是噩耗。

                     

      “跟我走吧。”藏跋对纱络说,“我们逃离这里,浪迹天涯。”

                     

      纱络已经哭干了眼泪,她摇摇头:“藏跋,我们能逃到哪里?”

                     

      “逃到森林里去,离开这个国家向东500里有一个茂密森林,那里没有人会过去,我们躲进森林,没有人会知道,我能打猎筑屋,你懂得缝补衣衫。我们在森林里将会过得自由幸福。纱络,再过十年甚至二十年,等人们将我们遗忘,我们便得自由。”

                     

      纱络终于微笑,她看见了希望。未来有藏跋,似乎并不会过得艰辛。

                     

      两人相拥亲吻,他们双双在神前跪拜,感谢神赐予他们希望和未来。他们在神像前重温彼此的约定:要生生世世相爱,永不分离。神像前的羊脂灯默默燃烧,空气中弥漫着火中添加的香料芬芳的气息。纱络忽然体会到这个约定的沉重与艰难,她在那一刻心甘情愿地相信,神真的存在,他在默默地赐予自己幸福,帮助自己和藏跋履行他们之间,那个沉重的约定。

                     

      然而,不幸终究无法避免,宿命的分离无可抗拒。

                     

      四周蓦然亮起无数火把,神官带着侍卫将两人包围。神之侍女必须保有清白之身,即使终老,都不婚嫁。违者,将被处以极刑。藏跋在被侍卫拖开之前,死命攒住纱络的手,在纱络耳边轻语:“亲爱的,记住,我爱你。另外,记住我们的那个约定,记住它,永远不要忘记。”

                     

      藏跋被就地处决,凌迟,最为残忍的刑罚。他的凄然的叫声在神殿内整整响彻了3天,可纱络已听不到他的声音。她被带到了法老那里,并且被他玷污。在她身上挺动的时候,那个禽兽喘息着对她说:“我不相信神,我根本不相信有神,我有军队,我有大片大片的领土,我有无数臣服在我脚下的贱民。我想得到的就不会失去,我想丢弃的不会存于这个世上。我才是神,我才是天上地下唯一的神!”

                     

      当希望期望企望盼望在一瞬间崩溃,当一切幸福快乐瞬时被人夺走。你会怎样?

                     

      纱络万念俱灰,她伤心到绝,眼泪哭干了只有泣血。那个伏在她身上的人给她带来的羞耻已经无法让她感到屈辱,她想叫,却竟然没有声音。她张开嘴,只有冰冷的空气凝结在胸口,她的心阵阵刺痛。

                     

      “亲爱的,记住,我爱你。”藏跋的话在耳边不住回旋,藏跋,纱络想到他,两颗浓艳的血珠涌出眼眶,顺着面颊流向头下的棉枕。血泪所过之处,留下两道血红的凄然。“另外,记住我们的那个约定,记住它,永远不要忘记。”

                     

      伊人已逝,爱已成伤,心如枯槁,人如痴惘。

                     

      法老不会喜欢已经痴傻的玩具,他满足了欲望之后,唤来亲卫:“把她带下去,梳妆打扮,明天祭祀时,她便是祭品。”

                     

      法老把玩残了的玩具丢给神明,原来神明真的不在,他竟然任由自己的新娘被人欺凌,她的幸福灰飞烟灭。这个世上,没有神……没有神……没有神……纱络在心中一遍遍地重复,她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和精神,她已经失却了所有的意识和思想,如同行尸走肉,任由周围的人们为她梳妆打扮,把她装扮成明天最美丽的祭品。

                     

      只是那双曾让天下哗然的双眸,已然空洞不带一丝生机。然而人们不会在乎的,神之侍女向上平躺,人们能够看到的,只是一个美丽的侧面。

                     

      纱络筋疲力尽,沉沉睡去。

                     

      谁都无法确定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当你觉得有神的时候,神明不在,当你认定神是虚幻的时候,他却偏偏出现在你的眼前。世上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坚持自己的信仰,一刻不变,永生相守?

                     

      不论怎样,神的大能终于在最后一晚显现。一生无梦的纱络在那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做了她平生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梦。

                     

      在梦中,她见到了,藏跋。

                     

      她看不清他的脸庞,却那样肯定那个男人就是藏跋,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男人,还是带着一脸执著坚毅的神情。她靠在藏跋的怀中,他们站在一个奇怪的巨大的箱子里,周围拥挤着各种各样陌生的人们,他们穿戴奇怪的服饰,口中说着让人无法听懂的语言,巨大箱子发出隆隆的声音载着他们飞速向前。箱子的四周都是大片大片透明的水晶,水晶之外是一片漆黑,箱子内有温暖明亮的光芒倾洒在每个人的身上。

                     

      尽管四周都是陌生的人和物,还有嘈杂不堪的奇怪声音,纱络却感到安全,她靠在藏跋宽厚的胸膛里,就好像靠住了整个世界。纱络抬头看藏跋,他的脸还是那样模糊不清,却有着明朗灼然的眼睛,眼神坚定。“亲爱的,我们去哪里?”纱络问藏跋,声音温柔得化作一汪春水。“亲爱的,我们去那里,去实现那个我们一直共守的约定。”藏跋低沉的嗓音将沙络温柔地抚慰。太好了,太好了,藏跋没有忘记我们的约定,他要带我去实现它,那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藏跋的在纱络耳边一遍遍重复着那句话,纱络被幸福淹没,泪水大颗大颗往下流淌。

                     

      与此同时,另一个声音在他们头顶蓦然响起,庄严而动听,仿若天籁:“我亲爱的孩子啊,你怎能对我怀疑,我怎会令你失望,我并非不在啊,我只是静静观望,你可知,该来的自会来到,苦难的自会消亡。”这是神,神的声音,纱络曾在无数个夜里祈祷盼望的神的声音,今夜终于在梦中清楚地听到。纱络终于确信,神,真的守护在自己身边。

                     

      黎明,第一片阳光刺破黑暗投射到幽暗的牢房中,笼罩在纱络身上。纱络睁开双眼,那双眼睛重又变得灼然明亮,她的周身竟然莹然缠绕着金色的光芒。路过的狱卒在看见纱络的那一霎那,被那圣景震慑,她们倒地跪拜口中称颂。

                     

      终于,那个曾经憔悴木然的纱络重又回复从前的脱俗美丽,她的麦色的光滑的肌肤因为幸福和激动而变得微微泛红,四周的人们可以看见她的脸上挂着神圣的笑容。她躺在用最柔软的纸草织就的床上,被人们打扮得新娘一样。

                     

      四周的祭师跳完最后一个节拍的舞步,他们的咏唱在炎热的空气中戛然而止,四个壮硕的小伙子已经扛起了纸草床向尼罗河边走去。远处的看台上,那个自称为神的法老正在无所事事地打着呵欠。匍匐于地上的民众茫然不觉曾经发生的一切,他们只是大声地赞美敬拜。一阵大风呼啸掠过,吹起赭褐色的尘土漫天飞舞。四周的侍卫麻木地望着这一切,在他们空洞地眼神中,你读不出一丝波动。

                     

      纱络终于连着那张纸草床被投进了河里,床下吊着百斤重的巨大石头拖着纱络不住地下沉。尼罗河绿色的河水将纱络温柔地包围,纱络听到神的呼唤,来吧,孩子,来到我的怀中,你怎会是我的新娘,你的新郎正等在路上,让我带你到他的身边……河水涌进肺里,纱络感到窒息,肺部刀割一样地刺痛着。她残存的意识中,始终漂浮着藏跋的呢喃:“亲爱的,记住,我爱你。另外,记住我们的那个约定,记住它,永远不要忘记。”

                     

      那个约定,那个至死都不会忘记的约定,我们,要生生世世相爱,永不分离。纱络的嘴角挂着甜蜜的笑容,沉入河底。

                     

      几年后,亚历山大帝征讨的铁蹄踏过这片古老的土地,许多城市在战火中被付之一炬,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法老在恐惧和战栗中凄惨死去。一切的一切都被抹去,那喧嚣繁盛的王朝归于尘土,不复存在。唯有那埃及神殿依旧伫立在荒芜的原野之上,神殿之中的神明,依旧高大沉默,他们静静地注视这个世界……

                     

    September 14

    戏说九霄

    贺九霄不会哭,但他会喝酒。所以他喝酒,从来不哭。

                                                 ——作者按

     

    宋代名将岳飞旗下百万雄师,中有一营,名百战,营中主帅姓贺名九霄。百战营乃先锋营,营中男儿个个能征善战不畏死伤。贺九霄更为百战营中首屈一指,端的一身好武艺,使一杆丈八斩虎刀,战场上纵横驰骋所向披靡。身为营中主将,冲锋在前撤退殿后,手下部众无不叹服。

     

    贺九霄乃北方人,为人爽直,嫉恶如仇,忠心耿耿。贺九霄有两大特征,一乃不会哭,二乃嗜酒。他的脸上永远只有两种表情,不是怒发冲冠就是笑逐颜开,从未有人见过他郁郁寡欢伤心落泪的模样。贺九霄的嗜酒也是闻名,岳将军下戒酒令,严令军中战时不得饮酒,他为此差点掉了脑袋,却仍然嗜酒如命。

     

    贺九霄生平最尊敬的人便是岳飞岳将军,在他眼里,岳将军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据说贺九霄每次喝酒之前都要自己先饮一杯,口中喃喃自语:“先敬岳将军!”以表敬意。他和岳将军之间,有关于喝酒的趣事层出不穷。

     

    相传某日岳飞将军半夜亲自巡营,走过贺九霄的营帐竟闻到淡淡酒香。是时禁酒令已颁,军中已无半滴糟酿,竟然有人私藏酒水。岳将军大怒,命人把贺九霄拖将出来,并派兵搜查营帐。最后从其床底发现一坛酒糟,岳将军问话的时候,那九霄腆着笑脸还说得理直气壮:“将军,我没喝酒哇,我这不是酒瘾儿犯了嘛,不喝酒……啃点儿酒糟还不成吗?”岳飞哑然。从此“岳家军中无酒水,九霄床下酒糟藏”的桥段传遍岳家军。

     

    九霄喝酒的趣事不断,其中有四场酒喝得是荡气回肠,感人肺腑。

     

    岳家军河南郾城遭遇金兵,头次交锋便吃了暗亏,金兀术的“铁浮图”和“拐子马”让岳军死伤惨重。其中,伤亡最重者乃是打先锋的百战营。只因先前从未见过那样的兵种,百战营又是头阵,故此将士在交锋中死伤大半。那一仗后,500余人的标准编制登时便成了300余人。300余人中还有几十人受了重伤,仍有战斗力者不足250人。营中主帅贺九霄身负十余处刀枪伤,所幸都没有伤到要害,走动无碍。夜晚歇战,岳家军一片哀鸿遍野。百战营中将士的士气更是低迷,营里哭喊声、叹息声不断,阴沉的情绪笼罩整个百战营。

     

    大伙儿正哭在痛处,贺将军来到士兵营中探望,看到营中军士唉声叹气萎靡不振,本来笑呵呵的一张脸顿时阴云密布了起来。他噌地跳到桌上,大手一挥就骂开了:“娘的!你们还是男人吗?啊?还是男人吗?一个个愁眉苦脸哭哭啼啼的,整得跟小娘们出丧似的。你们这是百战营的兵啊?我们百战营的军威呢?我们百战营大老爷们儿的阵仗呢?都他娘的给我别哭了!给我一个个把头抬起来,把胸挺起来!我们是男人,是大老爷们儿,是百战营的将士!死去的弟兄们在黄泉路上要看见你们这帮不成材的窝囊相,非得羞得再死一回!那些个杀千刀的旮旯金狗还巴不得看到你们这副窝囊样。一个个不中用的鸟样,这仗还要不要打了?那些金狗谁来宰?我们兄弟的仇谁来帮他们报?!你们说呀!谁来帮他们报!!”

     

    贺九霄这一顿海骂,把将士们的情绪骂了出来。营中将士群情涌动,不论伤患与否都振臂高呼:“痛宰金狗!誓死报仇!” 贺九霄闻言哈哈一笑,道:“好!这才是我百战营的男儿!来人哪,把酒给我扛进来!”四个高壮兵丁抬着整整一缸的新酿米酒走进营帐,全营皆惊!有胆大的军士问贺将军:“将军,这禁酒令……”话未完便被贺九霄出声喝断:“今天不管什么鸟令,我陪各位兄弟痛饮,为今天上路的弟兄们送行!岳将军怪罪下来,我贺九霄一人承担!来!今天晚上一醉方休!”当晚,百战营众将士人人烂醉。

     

    三天后,岳家军与金兵再战,百战营200余众力敌千军,大破金兵“铁浮图”和“拐子马”!百战营主将贺九霄斩敌首逾百,战场上贺九霄怒发冲冠双眼赤红,仿若杀星下凡,一杆斩虎刀上下翻飞,金兵营中当者披靡!

     

    又传岳家兵败那晚,贺九霄冒死向岳帅求酒,他以项上人头担保,只要米酒一缸,三天后的一战,百战营必胜!岳帅允。

     

    第二场酒是在秦侩十二道金牌令招回岳飞,岳帅将走那晚。岳家军上下无不嘘唏,众将设宴为岳将军饯行。在众将士的坚持下,每人的桌前都放上了一碗水酒。每人起身向岳帅敬酒,一饮而尽,不再续。一碗酒,两行泪,这场酒喝的是摧心断肠。

     

    等到贺九霄起身敬酒的时候,岳帅已有了五成的醉意,他醉眼朦胧地看到贺九霄还是一脸的笑嘻嘻不禁觉得有趣,他问:“别人都哭哭啼啼地向我敬酒,九霄啊,为何你还是笑嘻嘻的不见伤心呢?”九霄脸色一黯,对岳帅说:“岳将军,您知道的,我不会哭,只会笑。可我这心里头憋的难受,我……我……我……。”

     

    九霄一连三个“我”字愣是没有说出下文,他涨红了脸,脸上的表情一幅欲哭还笑的样子,十分怪异。贺九霄双手端着酒,炸雷一般地大吼出声“啊——!”霎时间面色一黑,那张笑脸一下子变成了满脸的怒容,须发虬张。“将军!喝酒!”贺九霄一气将酒灌进肚里,只听“咯嘣”一声,崭新的陶碗被贺九霄咬下一大块,贺九霄钢牙一紧,口内陶片登时粉碎,锋利的陶片把贺九霄嘴角划伤,鲜血从他口中流了出来。他把手中残碗往地上狠狠一摔,转身冲出岳帅营帐。

     

    岳帅长叹一声,两行清泪流下脸颊

     

    之后五日,贺九霄没有跨出自己的营帐一步,连岳飞将军走的那天,他都没有走出营帐送他。黑洞洞的房间里没有一丝生息,米水不进。没有人敢进帐探视,进帐探视的人都被他丢了出来。也没有人知道贺九霄在营帐内干什么。五日后,九霄出营,人已瘦得脱形。一抬头,仰天长啸,声震四野!

     

    贺九霄从此就很少说话,尽管每天还是端着一张笑脸对人,那些和他喝过酒谈过心的人都知道,他笑不是因为他心里头痛快,而是他不会哭。所以他难受的时候就喝酒,高兴得时候也喝酒。酒就像眼泪一样哗哗哗地流进肚子里,这让贺九霄感觉特别舒坦。岳将军走后贺九霄喝酒更多,一个人躲在大营里偷偷的喝,他的属下有时候会看见他端着酒碗望空一举,然后一饮而尽,虽然脸上带着笑容,眼里却充满悲伤。

     

    由于朝廷内奸臣作乱,岳家军全线撤离河南,岳家军抛头颅洒热血夺回来的大片中原沃土再一次落入了金人之手。

     

    岳将军一回到临安便被奸臣秦侩迫害入狱,秦侩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将岳家九族推上了斩台。岳将军生平好友韩世忠痛斥秦侩卑劣:“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岳将军在狱中受尽折磨,秦侩命人对岳将军严刑拷打,意欲屈打成招。岳将军宁死不屈,他在供纸上用血写下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帅死后因为是带罪之身,无法入葬。人们只有偷偷地把他的遗体埋在了荒野之外,在他的坟前种上了两棵橘树,以此标示。很少有人敢去祭奠岳飞,当时奸臣当道,稍不小心便会惹来杀身之祸,人人自危。

     

    有一日,岳飞坟前来了一个披麻戴孝的八尺大汉,他一脸的笑意,手持一个倾盆大碗,身旁放着三坛陈酿高粱红。这个大汉,就是贺九霄。他吩咐一旁的家眷把一盆盆的鱼肉果蔬整整齐齐地摆在岳飞将军的坟前,然后带领着家中老小恭恭敬敬地给岳将军磕了三个响头。接着,他让所有的人都离开,自己一屁股坐在地上,拿过身边酒缸,拍开封泥,便对着岳将军的墓自言自语起来:“岳将军,我知道您喜欢喝高粱红,今天特地带了三坛家中十年的珍藏请您尝尝鲜。外面的酒肆里头买不到纯正的十年醇高粱红,这三坛是我家那口子亲酿的。好东西啊,一直都没舍得拿出来,这玩意儿香着哪!哈哈,您尝尝,您快尝尝!”说完他斟了满满一海碗酒,将碗中一半的酒倾在岳将军坟前的土里,另一半自己一仰头,一干而净。

     

    贺九霄咋咋嘴,摇摇头,意犹未尽的样子:“怎么样,将军,这酒不错吧,我贺九霄说好的酒,差不了!哈哈哈!”贺九霄一边斟酒一边说:“将军啊,您走了以后大家都怪想你的,好多兄弟们都想来看您,可风声紧阿,来不了。将军您千万不要见怪阿,听说我这次来看您,他们都要我替他们捎话呢,都说要将军您好走,不要担心我们这些兄弟,大家都是铁打的岳家兵,就是将军不在也不会给将军你丢脸的……哎呀,我说不好,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了那么多,我也记不住哇。将军,我们当兵的都是粗人,那些肉麻的话咱不会说,但咱们能喝酒,来,将军,咱们喝酒,咱们喝酒!”说着又是半碗酒倾在了岳将军坟前的土里,自己一仰头,喝了剩下的半碗。

     

    贺九霄又说:“将军,他们不来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看到您会哭,兄弟们说,难得来看将军一面哭哭啼啼的像什么话嘛,将军,他们都知道我是不会哭的,所以叫我来,说我整天笑嘻嘻的看着也喜气。将军啊,您也知道,我不是不想哭,我是真的不会哭。将军,我不哭,我笑,我陪您喝酒,您看着也开心,好多喝点儿。将军您可千万别和我客气,咱们今天不醉不归!”接着,他便不再说话了,一句话都不再说了。贺九霄仍旧把酒一半倒进土里,一半喝进肚里,一碗接一碗,笑着和岳将军默默地对饮。

     

    半个时辰过去,三坛酒见了底,贺九霄已经喝得晕陶陶。他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跪在岳飞的坟前,“梆梆梆”,对着岳飞坟又磕了三个响头。接着站起身,面色一整,朝岳坟一拱手,大声道:“大将军,莫将贺九霄告退!”他恭恭敬敬地向后退了三步,最后深深望了岳坟一眼。接着一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开岳坟,不再回头看一眼。留下身后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三个空坛和大碗的鱼肉果蔬。岳将军坟前的土壤里,氤氲着高粱红四溢的醉人酒香,整月不散。

     

    贺九霄因为不满朝廷的腐败昏庸,就辞了官在临安开了一家小酒馆,整日泡在自己最中意的酒坛子里,过着悠然闲适的生活。贺九霄的老家在河北,到了年关的时候,九霄和以前百战营里十几个老乡一起回河北过年。大家买了些年货,身穿便装,雇了几辆马车,一路日行夜歇地回老家过年。大家商量好,不带家仆家眷,这样也便捷省事。因为那时河北为金人占领,大家都担心家中父母妻小的生计,所以行走得分外迅捷。

     

    入了河北境内,大家便准备各自告别,回家探望。于是弟兄们在路边的酒馆中订了一桌酒菜,当作告别宴,这顿酒席一散,再见便是一个月以后了。席间免不得推杯换盏,军人喝酒都是极爽,酒过三巡,气氛就变得热闹了起来。

     

    这厢正吃喝着,突然酒馆门口传来女子尖叫,紧接着从门外跌跌撞撞闯进一名女子。这名女子披头散发,身着水绿色小袄,她两只手紧紧护着襟前,一路小跑冲进酒馆。因为太过慌张,一不小心绊倒在地,又连滚带爬地躲进酒馆墙角,双手护着胸口,蜷起身子瑟瑟发抖。

     

    这时候再仔细看她的脸,脸上有刚刚跌倒时沾上的尘土显得有些脏,仔细看来却是一个标致的二八少女,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面含着泪珠,挺翘的鼻子一皱一皱地显得格外惹人怜惜,樱桃小口这时候已经全然失去了血色,就连原本该红润光泽的脸蛋这时候也因为惊吓而变得苍白。

     

    大家正在疑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就见门外冲进来几个金兵,如狼似虎般地扑向那个女孩。贺九霄看到这么多汉子欺负一个女子火“腾”地一下就窜起来了,“啪”地一拍桌板站了起来,那上好的枣木桌当下就往土里陷进三寸有余。身边的手下急忙把贺九霄拦住:“大哥,别冲动,这里是金狗的地头,造次不得呀。兴许那女孩儿犯了案在逃,那些金兵只是奉命追捕。”贺九霄怒容满面,须发弥张,额头的青筋突突跳着,被身边的兄弟勉强按回了椅子。

     

    再回头看到那伙金兵和那个女子,不看还好,一看贺九霄就再也忍不住了。几个金兵把女子按在附近的桌上开始撕扒她的衣服,女子死活不从,紧紧护住自己的衣襟。不想一个劲大的金兵手一用力,“嘶”一声,衣衫已破,露出女子莹白如玉的肌肤。那伙金兵见状更为兴奋,口中怪叫着去扒女子的裤子,当下便欲行非礼之事。女子绝望地大叫着反抗,手推口咬却无济于事。周围的老百姓敢怒却不敢言,几个胆子大的在一旁叫骂诅咒,却因为金兵凶悍身携刀枪,不敢上前阻拦。几个年纪大的老者跺着拐杖直叫“造孽啊!”,身子骨软弱的已然晕厥过去。

     

    那群禽兽整扯到兴处,忽闻耳边一声炸雷般地大吼,接着不知怎么地就从女子的身边飞了出去,穿过酒馆大门重重地摔在地上。原来贺九霄已然大怒成狂,路见不平却不拔刀相助,这人做的太他娘的窝囊了!这帮旮旯金狗太猖狂了,敢在我大宋的土地上欺凌良家少女,我他娘的不砸死他我不姓贺!他已然忘了这里已被金兵控制,任何汉人的挑衅滋事都会被金兵残酷血腥地镇压。贺九霄早把什么狗屁忍让扔到了九霄云外,大吼一声,用力一挣,压着他的几个兄弟被震开到一旁,自己箭步窜向金兵一手一个把他们全部扔到了酒馆门外!

     

    饭馆里的人这时候已经溜得差不多了,喏大的一个饭馆只剩贺九霄一众兄弟和瑟瑟发抖的酒馆老板、伙计们。

     

    摔到了门口的金兵也不是俗手,被贺九霄大力扔出门外竟然一个鱼跃起身跳将起来,“铮”地一声拔刀出鞘,把酒馆门口堵得个严严实实,当中有几个飞速跑回府衙报信,却一个都不敢轻易进门与贺九霄搏杀。要知金人自小长在草原,天生力大,更擅摔跤角力。要在一呼一吸之间把几个金兵扔出酒馆门口实非易事,贺九霄做来却轻松写意,仿佛自然而然一般,此分气力与巧劲就是金人的摔跤高手都难以与之匹敌。众金兵不敢大意。

     

    贺九霄虽然急躁却不冒失,他一看那架势就知道今天此事无法善了,自己和身边的一伙兄弟想要放倒门口的几个金兵一走了之并不难,却必定会连累到河北的父老乡亲们,金兵一旦全城戒严搜查必定会闹得全城不得安宁。于是,他决定留下来会会那些金狗。他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元抛给酒馆的老板,说:“老板,这个店我盘下了,你和伙计们快些离开这里,出了城往东走,别回来了。”

     

    店老板这辈子就没摸过金子,看到这锭金元当时那口水就下来了,什么害怕不害怕的全部抛到了脑后。他口里说着“谢谢英雄,谢谢英雄。”对着贺九霄就像对着尊财神般又是作揖又打躬,他凑到贺九霄面前,谄媚地对他说:“这位英雄,我这里有一个后门,这里金兵那么多,您犯了那么大的事,我看您还是和我一起走后门逃……”这“逃”字还没有说完便被贺九霄一巴掌扇翻在地上,“滚!”。老板忙不迭地爬起身哆哆嗦嗦地和伙计几个往后门逃去,不曾想身后又是一声炸雷:“站住!”老板吓得快尿裤子了,嘴里面直发苦,心想今天是犯太岁了还是怎么,咋就碰上这么一个煞星。只听那煞星说:“去把你们店里最好的酒摆到我桌上来!”原来是为了喝酒阿,这事好办,老板赶紧招呼几个没有来得及走的伙计从后院地下的酒窖里面抬来数坛上好的状元红放在桌上,接着,不管三七二十一撒腿就跑哇!

     

    罗罗嗦嗦说了那么一大堆,其实这些事就发生在一盏茶的时间,酒馆得老板和伙计逃走后,贺九霄又托两位兄弟护送那位姑娘回家。接着,门外很快就陆陆续续来了许多金兵,有刀枪兵,还有弓箭手,眼见着就要把酒馆围了个水泄不通。贺九霄回头对在座的十几个兄弟们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惹的祸,我一人承担。与众位兄弟无关,兄弟们家中都有妻儿老小,没有必要跟着我一起冒险犯事,大家还是赶紧从后门走,回去避避风头吧。”可兄弟们说死都不肯回去,他们回答得坚决:“我们不走,岳家军哪有临阵退缩的道理?既然将军要留在这里对付金狗,我们就更应该留下来助将军一臂之力!”大家向当初一样地振臂高呼:“痛宰金狗!誓死报仇!”声震屋瓦,外面有懂汉语的金兵听了气得“哇哇”乱叫,性急的当下便想冲进酒馆。

     

    贺九霄听着兄弟们的呼声心血一阵沸腾,他“哈哈哈”大笑几声,随手拿起桌上的酒坛,一掌拍开封泥,为每一位兄弟都倒上了满满一碗酒。他举起酒碗大声道:“兄弟们,我九霄在世为人最自豪的就只有两件事,第一就是跟在岳飞将军麾下痛杀金狗,第二就是身边有你们这帮兄弟们陪着我一起出生入死。好兄弟,你们个个都是我的好兄弟!这一生有你们这些兄弟,我死而无憾!”那些金兵一听是岳飞越将军麾下的将士都吓得一个哆嗦,那些金兵有哪一个不是听了岳家军便风闻丧胆的,本想冲进酒店的也犹豫了。而桌上的兄弟们听了贺将军的话,俱都感动得无以复加,当场便有多愁善感的落下泪来。贺九霄呵呵一笑:“娘的,大老爷们儿的,哭个啥!来,弟兄们,我们干了这一碗上路酒,去和金狗们拼个你死我活!生死各有天命,好男儿就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千万别给岳家军丢脸!”他面色一整,又大声喝道:“众兄弟听令!大家同心协力,给我把金狗杀得片甲不留!”众位兄弟齐声大吼:“得令!”一仰头一碗烈酒下肚,酒劲“呼”的一下蹿上脑门,贺九霄带头“当”地一声把酒碗在地上摔得粉碎,众兄弟“当当当当”全部把酒碗摔碎在地。接着,发一声喊,从酒馆正门冲将出去!

     

    这场仗是贺九霄的最后一仗,也是最为精彩壮烈的一仗。九霄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岳家军河南抗金和兄弟们并肩战斗的那段岁月,虽然不是在战场上,却一样的壮怀激烈。一年没有碰刀枪,今天又再次和金兵交手,贺九霄忽然发现自己心中抗金卫国的愿望一直都没有丢弃,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感情在今天彻底爆发出来,贺九霄此时此刻感到无比的快意,他不禁纵声大笑。

     

    没有人知道此仗中死伤了多少金兵。岳家军如同天兵天将,砍瓜切菜般地在金兵阵中肆意纵横!根本就没有人想突围,也没有人想在那样的死地中求生路,每一个人都抱着必死的决心与身边的兄弟肩靠着肩背靠着背冲锋杀敌。每当一个兄弟阵亡就会有人来把他的空缺填补上,没有人害怕,也没有人伤心难过。在战场上没有泪水没有软弱,血债只有血还!兄弟的死,就用更多敌人的头颅去祭奠!身边的兄弟越来越少,死亡的兄弟越来越多,没有人受伤,所有的人全部作战至死!金兵越打越慌,看到岳家军竟然如此地悍不畏死,吓得是肝胆俱裂。

     

    周围的金兵越聚越多,而身边的兄弟却越来越少。终于,身边再也没有兄弟了,所有的兄弟都下了地府追随岳将军而去。贺九霄即使是神人也终有力竭之时,他的身上已有四支箭矢,手脚胸腹多处受了深浅不一的刀枪伤。贺九霄柱着从敌人手中抢来的剑,血人般地站在那里,他挥剑逼退了敌人的一波攻势后便再也无力反击。周围的金兵见有机可乘,全都举起了刀枪,准备一拥而上将这个铁打般的汉子一气剁了。贺九霄仰天哈哈长笑几声,睨视着身边的金兵,大声道:“老子怎么会被你们这些狗杂种了结?要动手也轮不着你们!”说着举剑对着脖子一抹,当场自刎。

     

    贺九霄的尸首就那样血淋淋地站在那里,所谓虎死不倒威,贺九霄即便是死也没再倒下,脸上带着睥睨天下的笑意,须发蓬张,战神一般地傲视群雄。金兵在他身边周旋了好久,才敢近前,壮着胆子把他慢慢放倒在地。出于武人的敬意,金人后来将贺九霄和他兄弟们的尸体厚礼而葬,据说十多具尸体,没有一具是合眼而卧的,他们的眼睛无论怎样都不肯合上!

     

    贺九霄的故事到这里便戛然而止了,他的事迹也随着时间渐渐被人么所淡忘,可他气吞山河的风范却是人们无论如何难以忘怀的。人们在修寺庙的时候常常把“风调雨顺”四大金刚塑在寺庙门口以镇邪秽,你去看看,是不是有一尊金刚带着满脸的笑意却又显得威风凛凛?那便是人们为了纪念那个不会哭的贺九霄特意塑造的,若到了晚上,你仔细地在这尊金刚座下听,是不是有依稀的水流声传来?那便是他在偷偷地喝着美酒……

                       

     

    July 31

    情蛊

    情蛊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不幸)

     

    其实,你可知道?我一边祝福你们幸福,一边诅咒你们分手。因为我爱你,希望你能得到幸福,却无法容忍你接受别人给的幸福……于是,我一边流泪,一边微笑。阳光照在脸上,一半温柔,一半冷漠。亲爱的,我把我的心撕成了两半,一半用来爱你,一半用来恨你……

                                                                        ——作者按

     

    6月的云南,山水如画,热带湿热的空气里弥漫着悠然芳香。如歌在一座雄伟庄严的古庙里求签,求一支情签。当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爱到无可救药却无路可走的时候,她们大都会去庙里求签,在心中诚心祷祝香案前普度众生的佛祖能赐予她们一份姻缘。

     

    如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她爱着一个叫夏的男人,暗恋他,十年。

     

    签筒中枯瘦的竹签随着摇晃发出单调的“嚓嚓”声,本来无趣的声音因为心中的念想被蒙上了一层神秘和肃然。如歌的心里十分紧张,她从来没有在庙里求过签,这是她平生第一次求签,还是为了一个男人,一个她暗恋了十年的男人。和她一起到云南旅游的同事告诉她,这个庙的签特别灵,尤其是断定姻缘。

     

    姻缘,如歌想,十年的辗转今天就会有一个结果,是这样吧。一支签“啪”的一声掉落在地上,竹签轻轻弹动了几下就背朝上静静地躺在那里不动了。佛堂老僧在一边的蒲团上念经,佛号轻扬。那支签就躺在香案下,一片阳光透过红木门扉照在地上,签身一半藏在阴影里,一半呈在天光下。远处一声钟响,香火缭绕。如歌伏下身捡签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晕眩。

     

    十年前的那一天,记忆里也是这样的晴天。如歌在学校走廊里慌忙中撞翻了一个男生手上捧着的作业本,那个男生就是夏。那时的阳光透过教室的玻璃窗洒在一地的作业本上,如歌忙不迭地道歉,急着想把作业本捡起来。“没关系的,让我来吧”这个男生的声音很好听,刚刚变声后还有些青涩的感觉,却少有的温暖。如歌抬头看到夏的那一瞬间,她忽然明悟,这个男生将会在她的命里变得不可或缺。

     

    然后一过就是十年。如歌想,从初中到高中,然后是大学,再到工作。学生的时候同校不同班,工作了以后在一个公司又不是同个部门。这到底算有缘还是无缘呢。

     

    如歌从庙里出来,外面晴空万里,太阳火辣辣地晒在地上。阳光下那个叫夏的男人,穿白色棉布衫和灯芯绒布裤,独自啜饮一瓶矿泉水,一阵风吹过,男人转过身对着风吹来的方向深深吸了一口气。如歌看到他的嘴角挂着微笑,温暖的微笑,空气中突然就多了一点温柔的气息,这气息从他身上向四周荡漾开去。“夏,”如歌叫他“灵娜呢?”

     

    灵娜是和如歌同公司的一个女生,一个妖精一样的女生,轻灵,妖娆,漂亮得一塌糊涂。如歌知道夏喜欢灵娜,他一直追求灵娜已经两年了,灵娜既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他们两人的关系在公司里传得十分暧昧。如歌知道那些谣传都很荒唐,因为作为灵娜的朋友如歌知道,她喜欢女生,不喜欢男生。也就是说,灵娜的性取向和常人不同,她是同性恋。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因为灵娜一直把她的这个小癖好收藏的很好。如歌知道她是同性恋,是因为灵娜曾经追求过她。

     

    夏摇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然后问如歌:“去求签了?”“恩”如歌点头。“结果呢?”夏又问。如歌笑笑,显得愉快:“还好吧。”

     

    如歌和灵娜她们现在是朋友,灵娜经历了如歌坚韧的拒绝之后终于放弃了自己孜孜不倦的追求,转而和如歌作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前两天,灵娜对如歌说,她正在暗恋一个叫瑶的女大学生。如歌不排斥同性恋,但也绝不赞成,本来嘛,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又有一个玉树临风的帅哥在追求着,这样都要坚持同性恋,如歌想想都觉得好笑。

     

    一只有些冰凉的小手从后面揽住如歌的胳膊,然后一个甜甜腻腻的声音从后面幽幽地冒出来:“如歌啊,求签求好了吗?”如歌被灵娜的神出鬼没吓了一哆嗦:“要死啊你,小丫头片子谋财害命啊。”灵娜笑嘻嘻的面孔从背后露出来,对她伸了伸舌头“嘿嘿,吓着啦?”如歌对着灵娜娇俏可爱的小脸儿翻了翻眼睛:“走吧,去别处看看。”“噢——”如歌回头的时候用眼角瞟了一眼夏,看到他正有些着迷地望着灵娜,而这边的灵娜却一脸无辜地惘然不觉。如歌听到自己心底传来一声轻叹。

     

    如歌一直在注意夏这个男人,从认识他的那一天起,夏的一举一动,他的生活习惯,他的好恶,他的擅长的和不擅长的。如歌就像夏的fans一样去收集夏的点点滴滴丝丝缕缕。她知道他喜欢打篮球,喜欢吃红烧猪蹄和水晶虾仁,不吃皮蛋和匹萨。他不抽烟,很少喝酒,他唱歌很好听,溜冰很棒,却一直实心球考试不及格,等等等等。包括他从初中到现在为止追了几个女孩子,有过几个女朋友,甚至那些女孩的消息她都略知一二。然而,她和夏充其量就是两个朋友,连知己都算不上,尽管如歌自认为已经很了解夏了。十年了,这些女孩的名字里面始终没有她的名字。这样算不算是一种失败呢?如歌想。

     

    其实自己也长得挺不错的,为什么夏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呢?如歌和灵娜是公司里的两朵花,却有着完全不同姿态的美丽。如果拿花作比的话,如歌就好像空谷幽兰般的清新,灵娜就像一枝黑色郁金香般的妖娆。如歌的脱俗和灵娜的妩媚一直是公司里那些男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可是对于夏这个男人,如歌比都没有比就输给了灵娜。

     

    “如歌,签求得怎么样啊?”“嗯,还好吧。”“你求什么签啊?工作生活家庭还是爱情啊?”“呵呵,保密,不告诉你。”“哦——面泛桃花脉脉含情,我们如歌思春了——”“小孩子乱讲不好的,没有口德会折阳寿的哦。”“切,少来了,说,是哪位哥哥那么幸福啊,能被偶们家如歌大小姐看上。”“不说”“你不说?你不说我猜咯。”“哎,你不要乱猜呀,不好的”“哟哟哟,脸红了,脸红了,哈哈哈,如歌姐脸红了,苹果,像苹果,嘿嘿嘿”“哈呀小样你个小丫头片子,欺负到老娘头上来了,今天不把你办了我不叫如歌。”“哇——救命啊死人啦谋杀啦非礼啊——”

     

    两人一个追一个逃,灵娜中学的时候练过长跑,如歌是无论如何都追不上的,灵娜还不时地回过头来冲如歌做个鬼脸逗逗如歌,接着又嘻嘻哈哈地逃开。如歌追着追着突然想到自己和夏其实就像这场赛跑一样,夏永远都轻松地在前面跑,自己在后面怎样都跟不上他的步伐,甚至自己更为不堪,连奋起直追的勇气都没有,远远地落在后面看着夏一路跑过高山流水,身边花团锦簇蜂声蝶影,不宜乐乎。如歌突然就觉得有些不开心,她停下来不跑了,有些闷气地朝前走。灵娜看到如歌的样子知道她又在想她的糊涂心思了,于是跑回如歌身边静静地陪她走。

     

    如歌走着走着旁边的灵娜突然拉了她一下,她抬头看灵娜,灵娜靠着她悄悄指了指墙跟,如歌向墙跟看去,心里面突地一跳。

     

    她们在打闹时,已经不知不觉地钻进了寺庙边一个深深的幽暗的巷子,而巷子里很诡异地有一个人很突兀地坐在那里,直愣愣地看着她们。那是一个很老很老的老人,衣衫褴褛,形容枯瘦,须发皆白,他靠在庙墙根下,身子完全隐没在高墙的阴影里。身边摆着一块小木牌,上面用暗红色的毛笔大大地写着一个字,“蛊”。木牌是靠在一个不大不小的箱子上的,从侧面可以看到箱子上了锁,箱子的样式古旧外壳有点残破。老人原本是闭着眼睛仰面靠在墙跟下的,当如歌看过去的时候他忽地张开了眼睛,小小的三角眼里透出一股诡异。如歌被他毫无预兆的张眼吓得差点没跳起来,那老头抬眼上下打量了一下如歌,张开没牙的瘪嘴嘿嘿笑了两声。

     

    灵娜胆子稍大一些,她走到老头面前说:“喂,老头,你……”她还没有说完就被如歌拉了回来,如歌小声责备灵娜:“怎么说也是老人家,我们要尊敬他一下,你别一开口就是老头老头的。”灵娜一翻水灵灵的大眼睛,噘着小嘴站到旁边不作声了。如歌心里面为自己壮着胆,一边走上前向那个老人打招呼:“这位老人家,你好。”“呵呵呵,好啊,好啊,我这个老不死的在这儿都坐了二十三年了,没想临进棺材了还能碰到像你们这样水灵的娃儿,也不知道这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啊。”老人的声音干枯刺耳,如歌听着老人的话就觉得心里面堵了一块石头,浑身的不舒服,她顾左右而言他:“老人家在这里做什么哪?”“我在这儿卖东西啊。”“卖东西?卖什么东西啊?”“卖蛊。”

     

    从小到大听过卖萝卜卖青菜卖书卖画卖什么的都有,可卖蛊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如歌觉得今天这事有点邪门,她于是想找个理由和灵娜赶快离开这里。灵娜却突然对这个枯瘦的老头产生了兴趣:“卖蛊?蛊都可以拿来卖啊?我听人家说蛊是坏的,你不会是坏人卖蛊给别人做坏事吗?”“哈哈哈,你这娃儿倒是有趣,我老不死的是坏人还要写在脸上告诉你啊?你这么问我,我还真不好答呢。这蛊又怎么不能拿来卖啊?现在这年头白粉原子弹都有人卖,卖蛊又有什么稀奇的?蛊是有好坏的,好的蛊能助人成事救人性命,坏的蛊则会伤人坏事,重者甚至可以置人于死地。”

     

    老人的这番话把两个女孩子的兴趣提了起来,“那老人家你这儿都有些什么蛊可以卖的啊?”“我这儿只卖一种蛊,那就是你们需要的蛊。”“你这话说得不厚道哦,你怎么就知道我们需要什么蛊呢?你不报些名头出来我们又怎么知道我们自己需要什么蛊呢?”

     

    “呵呵呵”老人诡秘一笑,他伸出手指一点如歌:“你叫如歌吧。”接着又把手指移向灵娜:“你叫灵娜。”如歌和灵娜听在耳里心中一惊,这老头是怎么知道我们的名字的?老头继续漫不经心地说着:“首先申明一下,我老儿以前可从没遇到过你们两个娃儿。我知道的不单只有你们的名字,还有很多别人知道的,别人不知道的,甚至是你们自己都不知道的,我都知道。”

     

    如歌与灵娜听到这里心里有些紧张:“那你还知道些什么呀?”“佛曰,不可说,不可说。”老头打了个偈语,便不再说话了,他用手在身边的箱子盖上面一抹,也不见有什么动静,手里头就忽然多了两颗小小的粉红色药丸。老头把这两颗药丸端端正正地捧在手里,枯瘦的脸上忽然有了光彩,整个人一下子就变得精神了不少,三角眼里头精芒闪烁,一时间,枯瘦老头的身上竟然散发出不可一世的霸气!

     

    两个女子虽然年纪不大,却也是七巧玲珑的心思,看到老头这般光景心里明白真的遇上高手了。两人肩并肩手挽手站在一起,不敢出声。

     

    老头这时候说话了:“这味蛊,叫做情蛊。”

     

    三日后,公司的云南游结束了,在火辣辣的阳光中,如歌他们挥手告别了云南的迤逦风光。如歌和灵娜谁都没有提那天在云南发生的诡秘事件,只是她们两人的行李箱最深处安安稳稳地藏着那两味粉红色的情蛊。

     

    回到家里的时候是白天,艳阳高照的下午,如歌把临走时拉上的窗帘全部拉开来,好让阳光慰劳一下三天不见天日的房间。如歌三年前在市区里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按揭房,自己一个人住。不论白天黑夜,楼下的车水马龙喧嚣不已。然而如歌所住的楼房有十五层,而周围的房子都只有五六层楼,那幢楼房在楼群里显得鹤立鸡群。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让如歌可以在晚上靠在窗边,远眺她所在城市的美丽风景,火树银花,纸醉金迷,这个城市有它独特的魅力,很俗气,也很迷人,如歌很喜欢。

     

    如歌冲了个澡后来到房间里,她把行李箱打开,一件一件东西地整理着,当她理完了所有行李以后,她把那个包着情蛊的纸包拿出来。老头后来说过的一些话盘旋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你们现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期盼着一份姻缘,并且都已经很耐心地为之等待了很久。”老头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连说话都变得斯文“你们无法得到的姻缘,我送你们一份。这情蛊乃为五十年前一位痴情女子以自身三千烦恼丝,十颗血泪,百年虫妖,苦炼七七四十九天而成。因为炼蛊之人心怀无边执念,心中凄苦,所以情蛊的效用极大。它可强斩红线,重搭鹊桥,欺天瞒地,倒转乾坤。自然,它所带来的副作用也十分猛烈。”

     

    一年,情蛊一定会让下蛊之人在一年之内得到他想要的那个人。可是,假如一年之内由于某种原因用蛊之人无法使施蛊对象爱上自己,那么一年后的第一天,他必死。当年炼制出的情蛊有五颗,在如歌和灵娜之前已有三人用过。一人得到了一份美满的感情,有一人死在用蛊的一年后的第一天,最后的一个人得到了自己原本所爱的人以后却开始后悔,于是他的一生,很不幸福。

     

    老头说:“姻缘这东西最为奇妙,姻缘靠等,不可强求。偏偏世人堪不透情关,为了姻缘苦苦追求,不到肝脑涂地头破血流不肯罢休。娃儿们,你们下蛊的时候要慎重啊,强扭的瓜不甜,强求的姻缘太浅啊。”

     

    老人最后说,看着给钱吧,爱给多少就给多少。于是如歌和灵娜每人给了老人五百元,一是因为心里忽然生出的对老人的敬佩之情,二是因为五百块钱买一份自己朝思暮想的姻缘,已经是极便宜的了。

     

    如歌躺在床上,想着老头的话,忽然感到烦躁。她把那颗药丸放在一个小小的玻璃罐里防止它无意中被搞丢了,然后坐到书桌前取了一张白纸,开始写字。按照老头的说法,情蛊需以几样东西为引方能发挥效力。第一,写着下蛊人和对方名字与生辰八字的白纸烧成的灰。第二,对方身上的一样东西,皮肤的碎屑,头发等皆可。第三,下蛊者的精血一滴。第四,一杯纯净的水。

     

    如歌写下自己和夏的生辰八字,又在一个陶瓷杯里把那张纸烧成灰烬,从冰箱里找出一罐矿泉水,倒在玻璃杯里,又从笔罐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削笔刀,她把刀洗了洗,又放在煤气炉上烤了烤权当消毒。一狠心,一刀下去,把手指割开了一个小口,鲜血勃勃地流出来,如歌疼得眼泪快掉下来了。她滴了一滴血在水杯里,鲜血“啵”的一声扎进水里,鲜艳的红色在清水中缓缓蔓延,异常妖娆地旋转着扩散开来。

     

    如歌用邦迪包好伤口后,从枕头底下取出一个小小的锦囊,打开锦囊,里面是一束头发,夏的头发。如歌理发的技术好是公司里公认的,大家伙没事都央如歌帮自己剪头,尤其是男同事们。美女帮自己剪头发,多美的事儿,那些男人们抢还来不及。如歌又是出奇的好心,公司里20多号人起码有一半的头发出自如歌之手。如歌也为夏剪过头发,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收起了一束头发当作收藏。如歌从当中抽出一根头发,投到水里。

     

    接着,如歌从玻璃罐里倒出那颗药丸,那颗叫情蛊的药丸。那颗药丸在如歌的手中安安静静地躺着,她仔细凝视,粉红色的表面显得有些剔透,从里面有微弱的几乎无法被人察觉的光透出来。如歌看着那颗药丸,愣愣地,着了魔一般。看得时间久了,似乎是错觉吧,如歌总觉得那药丸一胀一胀地像人一般地在呼吸。如歌眨巴眨巴眼睛,仔细盯着看,那药丸竟然十分诡异的真的在一胀一缩地蠕动着!可如歌的手心却感觉不到那种蠕动,这蠕动又像是一个人的心脏一般勃勃地跳着。如歌看得是心惊肉跳,她一紧张,手一翻把蛊扣进了玻璃杯里。那一瞬间,如歌感到背后一阵阴风吹过,尽管有暖热的阳光照在身上,如歌仍然感到自己一下子失了血气。那一瞬间,如歌通体冰凉。接着,眼前一黑,径直晕了过去。

     

    早上6点,晨光初现,有暑期方消的凉风习习吹进窗里。如歌缓缓地从睡梦中醒过来,为何会在梳妆台前睡了一夜?如歌脑袋胀胀的,似乎有些想不起来了。如歌直起身,摇了摇头,想缓解一下一宿僵硬的睡姿带来的身体上的疲惫。可能昨天太累了吧,如歌想,就这么一下子晕过去了。如歌在摇头晃脑的时候,无意中瞟了一眼面前的镜子,然而只一眼,如歌就挪不开眼睛了。

     

    镜中的那个女子似乎还是如歌以前的样子,但是,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极其陌生的气质。如歌原来清雅脱俗,空谷幽兰一般,有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而镜中的容颜却有着说不出的妩媚……如歌摸摸自己的脸,想看看自己是不是被一夜间整了容。可一抬手就发现了问题——镜中的如歌就连举手投足都变得异常妩媚动人。如歌有些慌了,她不知所措地握住自己的手,瞪着镜中的自己。可就连瞪眼睛看人的时候都是那样的媚眼如丝。如歌愣愣地看了一会儿镜子,一边心里琢磨着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自己会突然起了这么大的变化。昨晚,昨晚,昨晚……情蛊!如歌忽然想取来了,昨天下午的时候自己在下蛊来着的,怎么突然就睡着了。那蛊呢?那蛊怎么样啦?如歌慌忙低头去寻那杯子,杯子还是好端端地放在自己的面前,而杯子里面原本掺了的鲜血和如歌丢进去的一根头发以及药丸已经消失不见了,那杯子里面,是依然澄然清澈的矿泉水。

     

    上午900,如歌来到公司上班,一路上如歌都觉得很不自在,自己的一举一动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和平时不一样的味道,如此快速的转变让如歌十分不适。周围的同事也很配合地浮出了一丝诧异的表情,害得她一路遮遮掩掩地走到自己所在的办公室。如歌走到自己的办公桌旁刚坐下就来了一个人站在办公桌前,如歌的心情很差,她抬头看看是谁那么不知趣一早就来烦自己。如歌张口还没开始说话就咽回去了,因为她看到的那个人是灵娜。 

     

    灵娜,也很怪。灵娜一走近如歌就小声地告诉如歌,她也下了情蛊。如歌很诧异地发觉灵娜竟然变得像个女高中生一样羞涩腼腆,举手投足是那样的孩子气,她看上去是那样的……清纯。天哪!如歌快要崩溃了。自己变得妩媚还有情可原,妩媚一些多点魅力,而且男人们大都喜欢风情万种的女子,就像夏那样。可是灵娜用了情蛊却变成了清纯,这到底唱得是哪一出戏呀?难道……如歌仔细想了想,会不会是因为灵娜有那种倾向,她这个样子会吸引更多女生?她悄悄凑到灵娜耳边问灵娜,哎,会不会那个瑶,她喜欢这种型的女生阿?灵娜听了俏脸一红,皱了皱眉,欲言又止的样子,不知道呀……

     

    时间的长河还是义无反顾地奔腾而过,都说时间可以磨去一切,慢慢地,大家都习惯了如歌和灵娜两个人颇为奇怪的转变,情蛊事件也似乎告一个段落了,初来乍到的不安和惶恐很快就被两人淡忘。如歌和灵娜慢慢习惯了她们各自的角色转变。如歌在公司里的人气在短短的几天之内扶摇直上,她的万种风情长袖善舞似乎比以前的灵娜更甚。夏对如歌的态度也发生了改变,可能夏真的喜欢妖娆一些的女孩儿,他很快就和如歌密切地往来,并且关系亲密。而灵娜却慢慢地沉静下去,她每天安安静静地来上班,安安静静地办公,又安安静静地下班回家,对人安安静静地笑,安安静静地说话,像极了以前的如歌,如歌听说灵娜现在学会了做饭和理发。那些都是如歌以前爱做的是,现在的如歌是很久没有做了。如歌其实打心底里喜欢灵娜现在的这副样子,乖乖的像个婴儿,有时候如歌看到灵娜乖乖的样子都忍不住想去逗逗她。

     

    5个月后如歌和夏同居了,把自己的初次献给自己深爱了10年的的人,这让如歌感到无比的神圣和快乐,她觉得自己的整个身心都融化在了夏那温柔清澈的目光中了。她在床上表现得很主动,很积极,应该也是情蛊起的作用,如歌觉得自己主动得有些放荡,她似乎是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很多手段以让夏无比的快乐,也让她自己欲生欲死。夏在做爱的时候有个小毛病,就是在激情过后喜欢搂着如歌却在嘴巴里独自哼哼些什么,声音很小很含糊,如歌也听不清他到底在哼哼些什么。如歌在一次激情后半是啧怪地向夏撒娇:“你每次都在哼哼些什么呢?人家听都听不到。”夏笑着搂住如歌,在她的额头轻轻吻着,然后在她耳边很含蓄地说道:“你……很厉害啊。”如歌一听就笑了:“死相~老是欺负人家,讨厌~”夏被如歌这一声“讨厌”,撩起了兴致,免不了又“欺负”了如歌一回。

     

    感情进行得异常顺利,又过了6个多月的时间,如歌和夏打算结婚了。他们一起去了双方的家中问候对方的家长。如歌的父母很喜欢夏这个女婿,他的温文尔雅很对两位老人的胃口。夏的家境比如歌想象的还要富裕不少,而如歌也给夏的家人留下了很好的影响,她的八面玲珑和甜甜的小嘴把夏家二老逗得不亦乐乎。

     

    情蛊事件后的11个月又20天,两人在一座美丽雄伟的大教堂里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双方的父母,还有众多的朋友们云集在教堂中为两位新人带来最美好的祝福。如歌穿着洁白的长长的婚纱,挽着自己父亲的臂弯,走在那张长长的红地毯上,后面有一大群可爱的孩子托着她婚纱的裙角,四周的朋友们把五颜六色的彩纸和鲜花洒向天空,大厅中回荡着悠扬动听的婚礼进行曲,那头站着夏,自己最爱的男人,自己爱了近11年的男人,如歌感觉自己幸福得像是入了天堂。

     

    如歌慢慢地走过去,经过亲朋好友座位的时候向他们点头微笑致意,她把自己的朋友们在心里面一个个数过来,那些平日里就为自己祝福着的朋友们,她打心底里感激他们,她一个一个数着,一个一个念着他们的名字,数着数着着,她便数到了灵娜。

     

    灵娜依旧那样静静地坐着,她穿着素白的连衣裙,光滑白皙的脸上抹了层淡淡的素装,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她看着如歌,脸上的笑容更深了,她笑得那样迷人,以至于如歌在于之擦肩而过的那一瞬竟有些小小的失神……

     

    然而如歌始终把心思放在夏的身上,她很快回过神,轻轻晃了晃脑袋,又接着微笑着向夏走去。红地毯终于被她走完了,夏从如歌父亲的臂弯中接过如歌纤细柔弱的小手,双眸无限温柔地看着如歌,如歌直勾勾地看着夏温柔的双眼,两人相依相偎来到了神父面前。神父讲了些什么如歌彻底没有听到,她的脑海中满满地盘旋着夏的名字,她注视着夏,仔细地看着他,他的笑容,他的帅气的脸庞,他的高高的鼻梁,他的温柔的双眼……直到一个苍老慈祥的声音闯入她的脑海:“如歌小姐,你愿意做夏先生的妻子吗?将你的终生托付于眼前这个男人,你的快乐,你的幸福,从今天的这一刻起与他不离不弃。”“我愿意!”如歌坚定地说出口。“那么夏先生你呢?你愿意做如歌小姐的丈夫吗?从此用你的全部力量,智慧和心血去呵护你眼前的这个女人,给她幸福,让他快乐,从今天的这一刻起与她永不分离。”“我愿意!”夏的声音温柔有力。如歌扶着夏的手臂任由夏为她戴上6克拉重的钻石戒指,戒指上刻着两人的名字,当夏拥抱自己的时候如歌激动得浑身颤抖,她努力地克制着自己不要抖得太厉害,幸福的泪水不受控制地涌出眼眶。夏把如歌紧紧拥在怀里,小声安慰,如歌把脸埋在夏的怀里,带着泪水的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周围的欢呼声掌声和笑声此起彼伏,都是为了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沉浸在幸福中的人总是有些盲目的,沉浸在幸福中的如歌没有看到的是,夏在婚礼中往灵娜坐的那个位子望了五次,而灵娜则惘然不觉地死死盯着如歌的身影没有放开过。

     

    晚上,新房里,忙碌了一天以后,如歌让夏去浴室冲淋,她在夏的耳边挑逗他:“今天晚上好好‘慰劳慰劳’你……”如歌冲夏嫣然一笑,夏屁颠屁颠地冲到浴室里洗澡去了。如歌一个人走到梳妆台前,她从梳妆台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她打开盒子的盖子,从里面取出一张纸,那是一张签纸。是如歌在云南求了签后带回来的签纸。上面写着:“第14签”签的中央有四句签文:“徘徊辗转千百度,望断天涯舟不渡,花飞花落花何处,花落飘零水中树。”旁边的签注是:“下下签,徒费周折,好事成空。”如歌看了一眼签文,又看了看签注,解签老僧的话回响在耳边:“小姑娘,万事不可强求,一切随缘。”如歌当时心里紧张,别人问起的时候也是强装笑颜应付而过,以为会有什么大灾大难。现在如歌轻松了,什么呀,这签到底不准阿,还好事难成勒,我不还是和夏结了婚,做了夫妻了嘛。想到这里,如歌心里一阵舒坦,她把那张不准的签纸撕得粉碎,扔进了垃圾箱。

     

    颠鸾倒凤总是激情四溢的,又是新婚之夜,夫妇俩酣畅淋漓地盘桓了一场。到最后两人累得趴在床上不想动弹,窗外蒙蒙亮,房间里的钟指向530,夏已经迷迷糊糊地要睡去了,这时他又在嘟嘟囔囔地说着些什么了,还是说的很轻很轻,如歌照例无法听清楚的。她还是饶有兴味地听着夏的嘟囔,可能是忙了一天太累的原因吧,夏的最后几声嘟囔比以往的大了一些,这大了一点点的声音刚好够如歌凑在夏的耳边听清他说了些什么。于是,如歌趴到夏的身上,把耳朵凑过去,接着,她听到了两个字,那两个字把她震得魂飞魄散,那两个字是“灵娜”!

     

    一个男人,一个口口声声说爱着自己的男人,一个刚刚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在新婚燕尔之时不停念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如歌呆呆地侧耳听着夏一下一下地念着“灵娜”,感觉心脏也随着一下一下狠狠地抽缩着。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摇了摇头,有挖了挖耳朵,再小心地把耳朵凑下去,希望听到的是自己的名字,或者和这相似的别的什么甜言蜜语。然而,现实就是那样残酷地轰击着如歌,几近熟睡的夏十分清晰地再次嘟囔了一遍:“灵娜”

     

    仿佛一下子从极乐的天堂落入了惨烈的地狱,如歌的幸福世界一下子崩塌了!熟睡的夏翻了个身,口中不再嘟囔,随即响起了他轻微的鼾声。如歌慢慢地从床上爬起来,行尸走肉般地踱到床边的小沙发上,坐下,浑身蜷缩起来窝在里面。床头的微弱黯然的灯光无法照亮身边的黑暗,她忽然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无助和孤独,真的,那样的无助,四周粘稠冰冷的黑暗紧紧贴着肌肤让自己止不住地颤抖起来。在一分钟之前,如歌的全部世界就只有夏一个人。夏,现在几乎就是自己活着的全部理由,他对自己的爱与呵护是如歌幸福和快乐的来源,如歌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爱着夏,宠着夏,依恋着夏,夏就是如歌生活的支柱。而现在,这个自己生活的支柱轰然倒塌了,现在这个支柱因为另一个女人而坍塌得那样彻底,让自己丝毫没有准备地从天上摔落在地下。如歌抱着自己的胳膊看着床上那个睡得像个孩子的男人,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心如刀绞,她就这样哭着哭着,慢慢地睡着了。

     

    六月的早晨还没有七八月份的早晨那样暑气逼人,清凉的风从开着的窗口吹进屋子,空气清冽怡人。如歌和夏的新房在地处郊外的一个别墅区里,四周的环境很好,到处都有郁郁葱葱的灌木和修建整齐的冬青,不知名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在树枝间唱着晨歌,初升的太阳把薄薄的一片阳光投在新房的窗前,整个新房因而变得温暖明亮了起来。如歌昏昏沉沉地从梦中醒来,昨晚似乎做了一个晚上的噩梦,直到现在还头痛欲裂。如歌摇摇晃晃地起身时发现自己竟然睡在床上,不对呀,昨天明明躺在沙发上睡着的,难道是夏晚上把自己抱上了床?如歌一边奇怪着一边去洗手间梳洗,那夏在哪里呢?如歌漱洗完毕后就去厨房准备做吃的,她打开门的时候,看见夏正在饭桌边准备早餐,桌上是煎好的荷包蛋,牛奶,还有如歌最爱吃的春卷。如歌有些不相信地看着这些,夏也会做饭?夏听到如歌开门的声音,回过头看着如歌笑笑,还是那样温柔的笑容。如歌顿时有些迷醉,她对夏的笑容始终无法抗拒。夏大步走到如歌面前,一伸手把如歌揽进怀里,如歌伸出手想挡一下,这个男人昨天晚上嘴里可是念叨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呀。但不知怎的,当自己被夏有力的手臂包围的时候,如歌自然而然地就屈服了,她靠在夏宽厚的怀中,夏在如歌的额头爱怜地啄了一口:“亲爱的,昨晚累了吧,我已经把饭做好了,过来吃饭吧。”幸福,如歌又一次感到了幸福,夏的温柔的声音,他的温暖的怀抱,他的温情的举动,这些像一个软软的棉花堆,如歌陷在里面感觉无比的舒适和幸福。如歌靠在夏的怀里,这是我的男人啊,如歌想,他是爱我的,在乎我的,原来我不是孤独的,他没有把我抛弃,他的心里仍然装着我呀。女人的心总是软的,如歌在那一瞬间发现原来支柱没有倒啊,自己的男人依旧是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如歌于是又看到了希望。

     

    她软软地靠着夏来到桌边坐下,然后深深地看着夏,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个她生命的全部。夏也在看着如歌,他的嘴角始终带着一丝笑意,眼中始终带着一抹温柔。如歌笑了,她那一个晚上的不开心在这个早上的10分钟里面被解决了,所有的不愉快消失殆尽,夏的无尽温柔给了如歌快乐的勇气,如歌一边吃着早餐一边腻在夏的怀里不愿出来,夏怜惜地搂着如歌,一只手揉着如歌的头发。窗外射进来的晨光把整个厨房都照酥了,如歌就酥在这软软的温柔中,这样的幸福酒一般醉人,让人永远不愿醒来。

     

    夏在如歌吃早饭的时候问如歌:“亲爱的,你怎么昨天晚上睡到沙发上去啦?你没事吧?”如歌嫣然一笑:“没有啦,哈尼,人家昨天晚上想看月亮嘛,想让你陪人家看,你又睡得像死猪一样推又推不醒,人家一个人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呀。”夏刮了下如歌挺翘的小鼻子,笑了:“那今天晚上我陪你看月亮做补偿,好吗?”如歌点点头,花一样地笑开了。算了,那件事还是不和夏讲了,他一定也会难受的,如歌一边在心里想,一边笑着,她依偎着夏,就像依偎着幸福的天堂。

     

    晚上夏真的陪着如歌看了月亮,老天很给面子的晴空万里,市郊的空气质量比城市里的好,于是夏和如歌不仅看到了清冷明亮的月亮,还有满天的繁星在那里闪闪烁烁,夏和如歌躺在自家后院的草坪上,仰头看天,四下静谧,6月晚间的空气新鲜而凉爽,微风拂过,青草的香味淡淡飘来,看着繁星满天的苍穹,你可以想到天长地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些都是无比浪漫的事,两人享受着这份浪漫,久久不愿出声。如歌和夏在月色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两人相偎,呼吸与共。

     

    深夜的凉意把如歌激醒了,她微微颤抖着从草地上铺着的地毯里爬起来。刚刚做梦了,一个奇怪的梦,似乎有三个人,那三个人不停地追逐着彼此,他们绕着顺时针的方向不停地跑啊跑啊跑啊,可不知怎的,平地里伸出一只嶙峋的大手,只那么一挥,他们又绕着反方向,也就是逆时针开始跑,他们一直不停地跑着,一刻不停,精疲力竭。如歌看着他们跑,感到晕眩并且疲惫,世界在她的眼里开始旋转,并且越转越快忽正忽反,这旋转到了最后如歌根本无法用肉眼看清眼前的景象,强烈的呕吐感席卷而来,如歌心中一惊,蓦地醒了过来,她的背后已然湿透了。

     

    如歌怕身边的夏着凉,于是起身想把夏摇醒,夏又在嘟囔了,看来,夏不仅是精疲力竭以后会嘟囔,连做梦睡觉的时候也会嘟囔。“灵娜”“灵娜”……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如歌很容易就从那含糊不清的嘟囔声中分辨出内容。灵娜,又是灵娜!为什么,为什么灵娜的名字会像冤魂缠身一样一直缠着自己不放?如歌越是不想听到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就越是频繁地出现在她耳边。这个名字诅咒一样地从夏的口中一遍一遍地被念出来,听在如歌的耳里是那样的清晰稳定,声若洪钟,砸在她心头砸得她胸闷气短。那种绝望无助的感觉重又回到如歌的心里,甚至更甚于第一次。第一次可以被认为是无心,那第二次呢?要是还有第三次呢?绝望在如歌的心中越来越大,越来越深。如歌觉得自己就像掉进了一个无底的深渊,四周无依无靠,不知道哪里是让自己粉身碎骨的地面,耳边只有可怕的呼呼风声。如歌被这一声声的“灵娜”逼得无路可退了,她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服自己这是夏的无心之失了。如果无法回避,那么,就干脆把它弄清楚吧。

     

    于是,如歌把夏从睡梦中摇醒了。

     

    夏正睡至酣处,就迷迷糊糊地被如歌摇醒,心中有些不快。可看到如歌美丽的脸庞时,他心中的那点不快立刻就烟消云散了。然而如歌美丽性感的嘴唇里吐出的那个问题立刻让夏的情绪当到了谷底。“为什么?”如歌问“为什么你总是在睡觉的时候念叨灵娜的名字?”如歌看到夏的脸色一下子黑了下来,她的心里闪过强烈的不祥的预感。

     

    夏的心一下子变得很乱,“灵娜”这个名字一直是他心中挥之不去的疼痛,他以为他忘了,至少可以保持平静,可是,似乎不能。夏和灵娜的追逐赛从3年前开始,夏之前和不少女孩交往,一遍一遍在心中尝试、衡量、憧憬、否定爱情。爱情,对夏而言是一件滑稽可笑的事情。夏从一开始就认为没有爱情是真正纯洁的,人们怀着种种梦想走在一起,说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山盟海誓,寻觅、收获、坚持,再彼此伤害、失望、怨恨,直到心如死灰,麻木不仁。自己就是这样过来的,夏对自己每一个女友都印象深刻,他不会轻易忘记她们,有时候偶然邂逅,他还能对那些浪漫温馨的小事如数家珍。可是他轻易地可以对每个女人说出甜言蜜语,对每个他的女人说“我爱你”,他对他每个“亲爱的”都那样温柔,而和每个“亲爱的”分手时都那样残忍绝情,不留余地,直到他遇到了灵娜和如歌。

     

    灵娜是夏命里注定的克星,夏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这样倾心过,他看到灵娜的第一眼就被她深深吸引,最要命的是,夏根本不知道灵娜究竟哪一点吸引他。 比灵娜更为美丽的女子,夏不是没有见过,比灵娜更为妖娆的女子,夏也不是没有见过。可灵娜是那样的特别,夏从不会为了一个不喜欢的女人保持3个月以上的热情,为了灵娜,夏硬是苦苦追求了3年,直到灵娜有一天灵娜拿着小刀横在自己的脖子上对夏说:“你再来烦我,我就死在你面前。”遇到别的女人,夏会满不在乎地说:“你要是自杀我就陪着你一起死。”大多数的女人对这招毫无抵抗力,直接弃刀投降。可夏看着拿着刀站在自己面前一脸绝然的灵娜,他很无力地放弃了。夏和灵娜之间的纠葛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轻松,夏对灵娜的追逐和对自己的折磨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没有告诉任何一个身边的人,哪怕是最要好的死党也不过知道 他们两个在谈恋爱,却不知道夏和灵娜的恋爱路程是那样的辛苦。女人啊,夏不止一次地感叹着。

     

    然而,夏并不知道灵娜是同性恋。

     

    对灵娜的追求直到如歌的出现,如歌和自己又是校友又是同事地一直相处了十年,这十年内夏对于这个温婉淡然的女孩颇有好感,却始终没有异样的感觉。一年前,如歌的“转型”倒是对双方的感情影响颇大。夏不得不承认,如歌的一举一动带着灵娜的影子,那么像,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夏的注意力就这样从灵娜的身上被搬到了如歌的身上,夏一直在拿如歌和灵娜作比,他也知道这样对待如歌是很不公平的,所以,尽管他们之间的感情进展的很快,夏始终不肯谈婚论嫁。然而,当如歌某天讲述了她十年内对夏的爱恋,当如歌一件一件地细数着她这十年间收集的关于夏的点点滴滴丝丝缕缕,当如歌把对夏这份为期十年的沉甸甸的感情摊在夏的面前的时候,夏心中最后的一道防线土崩瓦解,于是结婚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如歌和夏无话不谈,当然,除了情蛊,还有一年前抽的那一张签。

     

    “因为炼蛊之人心怀无边执念,心中凄苦,所以情蛊的效用极大。它可强斩红线,重搭鹊桥,欺天瞒地,倒转乾坤。” 一年,情蛊一定会让下蛊之人在一年之内得到他想要的那个人。可是,假如一年之内由于某种原因用蛊之人无法使施蛊对象爱上自己,那么一年后的第一天,他必死。这是夏所不知道的,也是如歌几乎淡忘了的。

     

    夏以为自己已然忘掉了灵娜并深爱着如歌,如歌也以为夏一直深爱着自己绝无二心,然而,这一切只是以为,真实之轮却毫不犹豫地在他们两人的命运之脉上,狠狠地轧了过去。

     

    “为什么你总是在睡觉的时候念叨灵娜的名字?”夏面对惊讶的手足无措的几乎歇斯底里的如歌说不出一句话,夏的心中依然藏着灵娜,这不是他撒个小谎就可以蒙混过去的,多少个夜里夏反复嘟囔着同一个人的名字,假如不是如歌的提醒,夏可能会慢慢地遗忘或者把对灵娜的感情深深地埋在心里,至多在夜深人静万物皆休的时候小声复习那一片残留的温柔。而现在,这份情感被翻出来了,夏被如歌的这句质问提醒,那种感觉像遇到了空气和燃料的死灰,“呼”地一下子旺盛灼烈地燃烧起来。

     

    如歌崩溃了,夏的沉默无疑是默认了她心中的猜测,她抓住夏的衣领摇晃他,大声地质问他,为什么,为什么!夏抓住如歌,把如歌拥在怀里。如歌疯了一样地在他怀里尖叫着挣扎,仿佛夏的怀中有个可怖的怪物要一口吃了她,她一边挣扎一边哭泣,泪水开了闸一般“唰唰”地流下来。夏却死死地抱着如歌,任由她在怀里对他又踢又打,一声不吭地沉默着。大约半个小时,如歌终于折腾得累了,她蜷在夏的怀里,脸上挂着泪珠,沉沉地睡了过去。沉默的夏扶着如歌一动不动,他等怀里的人儿彻底睡去了,慢慢地把她放平在床上,轻轻擦去她脸上未干的泪痕,无限温柔地吻上如歌的额头。

     

    如歌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没有看见夏,找遍了家里的所有地方都没有夏的踪影,厨房,客厅,前后院的草坪,还有卫生间,都没有他的身影。如歌打夏的手机也是关着的,后来在自己的梳妆台上,如歌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有夏的字迹:“如歌,我爱”上面写着,如歌的手指有一丝颤抖,“我想,我们之间一定出了什么问题,如歌,这些问题是我引起的,都是我不好。我想我需要一个人呆一会儿,好好想想,亲爱的,不要担心我,我会回来的,只是,过几天,你知道,这需要时间。”落款是“夏,即日”如歌无力地把纸条丢在一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在夏玩失踪的这几天时间里,如歌把灵娜约了出来,她必须和灵娜谈谈,如歌不知道背着自己,灵娜和夏之间究竟有什么纠葛。见面地点是一个咖啡厅,晚上有鬼佬在那里演奏爵士乐,乐声优雅动听,只是如歌根本没有心情去听,她只是一个劲地盯着灵娜,一边诉说这两天出现的问题。灵娜什么话都不说,坐着,沉默,安静地倾听,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如歌花了40分钟的时间把这两天的发生的事情讲述完毕,这40分钟内,灵娜一句话都没有说,甚至脸色都没有变一下。等如歌把所有的话都说完了以后,灵娜抬起头看着如歌,沉静的眸子直直地盯着如歌。那双眸子清澈澄明,没有一丝杂质,安静而清晰,然而又无限幽深,仿若无限汪洋,一眼望不到边界探不到海底。灵娜只说了一句话:“如歌,你还记得吗?我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如歌浑身一震,一年的时间,假如一年之内由于某种原因用蛊之人无法使施蛊对象爱上自己,那么一年后的第一天,他必死。这是那个老头亲口对她们说的。老头说:“你们一定要慎重阿,你们本无道行,是以施蛊过程十分凶险,若施蛊对象心念太重,可能会反噬下蛊人,一年之后,蛊性发作会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灵娜靠近如歌,又说了一句话:“我爱的人不是夏,但也没有等到我要的那份感情,可能,我们要死在同一天呢,这样也好,亲爱的,这样的死亡还不算残忍。”

     

    今天,是婚后的第3天,如歌算过日子,结婚那天离情蛊事件11个月20天整,那么,今天是1123天,六月是小月,也就是说,一年的期限,只剩7天了。

     

    如歌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万念俱灰,对于死亡的恐惧似乎并不强烈,至少她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去把夏找回来并且让他真正爱上自己,以保全自己性命的念头。日子飞一样地过去,一天、两天,又过去了两天,如歌把家中仔仔细细地打扫了一遍,换上新的床单,被单,窗帘。她每天煮喷香可口的两人份饭菜,这些都是她已经好久不做了的,没想到现在做起来仍旧得心应手。夏还是没有回来,如歌把烧好的,没有吃完的饭菜都倒了,第二天再去买新鲜的菜,重新再做。如歌的心里其实还存着一份希望,她还是在心里盼望着夏能够回来,回到自己的身边。她甚至有一种感觉,夏肯定会回来的,就像那只披着金甲脚踏祥云的猴子一样,最终会回来救他的紫霞仙子。

     

    又过去了两天,只剩3天了,眼看着期限将至,如歌反倒是越来越平静,并且越来越坚定地做着家务琐事,她每天做完家务就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穿上夏最喜欢的紫色蕾丝睡衣倚坐在床上等着她的夏回来。晚上10点准时睡觉,她要保持最好的面貌来迎接她的夏,她不想让他的夏看到她的憔悴和疲惫,她永远是那样的美丽。只剩3天了,如歌在厨房里一边擦着锅铲一边想。现在已经是晚上600,如歌烧完了饭,色香味俱全的两菜一汤摆在漂亮的折叠饭桌上,她则在水池边洗碗筷,这是她的一个习惯,一定要把烧饭的家伙收拾干净了才肯坐下来吃饭。这时候,门外传来了门锁转动的声音,然后有沉稳的皮鞋踏击地面的声音,接着是换鞋声。这是夏平时下班回家的时候发出的响动,接下去,他通常会在大厅里叫如歌:“亲爱的,我回来了。”如歌擦拭锅铲动作慢了下来,她静静地听着,等着……“亲爱的,我回来了”夏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如歌手里的锅铲“当啷”一声掉落在地上,她蹬蹬蹬地从厨房跑到客厅,一面跑一面泪水在她眼中翻涌。当她一头扎进夏那宽厚的怀抱的时候,她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哇”地一声嚎啕大哭起来。夏紧紧地把如歌抱在怀里,安慰怀里的可人儿:“亲爱的,我回来了,别哭了,别哭了。”

     

    这天晚上,如歌和夏共进晚餐,那个折叠餐桌终于等来了另一个吃饭的人。在如歌看来,夏的外表极其沧桑,5天没有剃胡子的夏留着拉碴的胡子,身上的衣服似乎也只换过一次,有浓重的体味散发出来,还有他疲惫的眼神和明显消瘦的面庞。晚上,夏剃了胡子洗了澡,重又回到以前那个温柔安静的夏。如歌这个晚上睡得很好很安心,她抱着夏的胳膊,做了一个很美丽的梦,在梦里面,她和夏爱到了天长地久。

     

    如歌终于放下心来,夏回到了自己的身边,并且比以前更为温柔体贴地对待自己,晚上的喃喃自语也消失了,因为有过那一段不愉快的经历,如歌经常会半夜无故地惊醒,看到孩子般安睡着的夏,她又放心地熟睡过去。

     

    在一年期限的最后一天,如歌接到了一个电话,灵娜打来的,电话那头灵娜的声音飘缈得就像大风里的一粒沙,她说:“如歌,你来一趟吧,我想我快死了。”声音幽冷得让如歌在这头打了个寒战。

     

    如歌接到灵娜电话的时候是傍晚6点晚饭后,如歌独自一人乘出租车往灵娜家赶。她不让夏开车送她,甚至没有告诉夏她会去见灵娜。灵娜这个名字连同它的主人一起在夏和如歌之间成了禁忌,对他们两人而言,这根神经已经脆弱得不堪哪怕稍稍一碰了。灵娜在出门前,看到夏也穿衣服准备出去的样子,她问:“亲爱的,你也出去吗?”夏对如歌笑笑:“恩,一个朋友病了,想过去探望一下,很快就回来的。”夏又对如歌说:“亲爱的,要我送你吗?”如歌把头转过去对夏微笑着说:“不用的,和小姐妹喝喝茶聊聊天嘛,很近的,不耽搁你办事,我自己去就可以了。” 他们相拥吻别,然后各奔东西。

     

    如歌在630 的时候到了灵娜的家门口,她按下门铃便在门口等候。灵娜的父母都是商人,每年都有充足稳定的经济来源,前两年买了一个公寓的半层楼面作为灵娜25岁的生日礼物,如今灵娜一个人住在这里,自由自在。如歌等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长得让如歌失去了耐心,以为灵娜已经出了事情,她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报警。这时,门开了。灵娜从门后把头探出来,她的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看上去十分虚弱,仍旧平静清亮的双眼和淡然的表情,她对如歌微笑,并且说:“进来吧。”如歌跟在灵娜的身后进了屋子,灵娜在宽敞的屋子里孑然一人地游荡在如歌的前面。真的像“游荡”一般,灵娜用几乎足不沾地的方式在前面飘飘忽忽地移动着。如歌在阴暗空旷的房子里感到一丝寒意,她亦步亦趋地紧跟着灵娜,总觉得后面有什么东西会一下子窜出来扑到她身上。灵娜兜迷宫一样地把如歌带到了她卧室门口,里面好像已经有一个人了,从轮廓看还是一个男人。

     

    灵娜卧室的灯光和大厅里的一样昏暗,可即便如此,如歌也能够很清楚地看到,那个男人,是夏!

     

    夏听到门口的动静往外看去,入眼的是灵娜平静如水的脸庞和如歌愤怒的眼神。如歌?如歌怎么来啦?夏一下子慌乱起来,他“噌”地一下站起来,他手足无措地看着如歌,绝望地向灵娜投去求教的眼神,在白色的微弱灯光的映照下,夏的脸似乎涨得通红。灵娜看看夏,又看看走到门口就停下来不走的如歌,笑了笑,她对如歌说:“如歌,没事的,是我叫夏过来的,他也是刚到,他也只是来看看我,具体的情况一会儿我会详细的说明。我和夏之间什么都没有,有些情况你们两人都不知道,只有我了解。”如歌不知道灵娜说的“有些情况”是什么情况,但灵娜的语气很是让人信服,如歌稳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走进灵娜的卧室,在灵娜床边远离夏的沙发上坐下。灵娜向夏微笑点头,示意他也坐下,夏才忐忑不安地坐了下来。

     

    灵娜自己靠在如歌身边的床上,她坐下后对如歌说道:“ 如歌,我已经把我们去云南求蛊的事告诉了夏。”“什么?灵娜你……”如歌在凳子上刚坐稳就被灵娜的这句话吓得站了起来。灵娜把如歌按了回去:“如歌,你别急,听我说完,好吗?”如歌慢慢坐下,坐下后又有些不放心地回过头去看看夏的表情,夏的表情很复杂,脸上挂满了不可思议,显然他对自己的爱人给自己下蛊这桩事情感到难以接受。灵娜的声音把她的思绪拉了回来,灵娜说:“三天前,我又去了一次云南。然后,我又碰到了那个老头。”“哪个老头?”如歌的声音。 “就是那个卖蛊的老头。”“是吗?”“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如歌被灵娜吊起了胃口:“他叫什么名字?”“阿柴,蛊王阿柴。”夏在一旁诧异地叫了一声:“蛊王阿柴?”灵娜转头看看夏:“你认识他?”“不,不认识,但是我听说过。我有一个云南的朋友,在他口中提起过这个人。怎么,你们遇到的是他?”“遇到他又怎么啦?”如歌自己心里虽然愧疚,可醋意到现在还没有消,言语之中还是有些针对夏。“我听到过一些有关于他的事情,据说他是个很神秘的人,深居简出,很少有人见到他的真面目,即使是同道中人也很少有人能把他的人和他的名字联系在一起。我的那个朋友说,蛊王阿柴很有才华,知识渊博,上至天文下知地理,尤其擅长相学、命理、风水之术。他的蛊术更是了得,相传当年云南鸡足山斗蛊大会,蛊王阿柴一人独战四大蛊神,谈笑间将对手一一挑落下马,有若天神下凡,当者披靡

     

    灵娜点点头:“恩,你说的和我后来打听到的差不多,那时,我一下火车就被柴伯拦住,他一见到我就给了我这个东西。”说着她拿出了两个小球,这两个小球大概有两颗樱桃那么大,被拴在一根绳子的两头,一颗是漂亮的深海蓝色,而另一颗则十分诡异地一半是妖艳的血红色,一半仍旧是深海蓝。那血红的颜色和深海蓝在边缘处相交融,仔细观看之下,可以看见有波纹一层层地荡漾开去。“这是什么?”如歌和夏都凑近了看那两颗小球。灵娜顿了顿:“这是锁蛊球,是专门用来侦测蛊的下落和行动状况的东西,柴伯的杰作(这里的柴伯指的就是蛊王阿柴)。”“那这两颗小球是什么意思?”“那颗蓝色的,是原来如歌的那味蛊。而这颗红蓝交接的,则是我的蛊。”灵娜说。夏耐不住好奇,问道:“那为什么这两个球的颜色会不一样呢?”

     

    灵娜这次安静了好久,久到如歌和夏都以为她不会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我把蛊剖成了两半。”其余两人倒吸一口冷气,蛊是用极强念术控制蛊虫并辅以密制丹药精心培养而成的灵物,本身带有极强念力。蛊可制而不可破,制之则平,破之反噬,轻者痴傻、重者魂飞魄散、灰飞烟灭!灵娜这样的做法竟然没有被残蛊反噬,简直是奇迹。灵娜接着说:“这两颗蛊被柴伯改造过,就是为了防止有贪情者滥用此蛊而无辜丧命,我因此而平安无事。”如歌于是生疑道:“那你为什么要将蛊剖成两半?”灵娜想了想说:“让我一次把这件事的始末讲完吧,这当中,如歌、夏,你们不要打断我的叙述,好吗?”如歌和夏点点头。灵娜说道:“我想将这颗蛊分成两半下到两个人身上,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那个男人,是夏。而女人,则是如歌。”

     

    如歌和夏傻了,他们都没有想到灵娜竟然会向自己下蛊,为什么呢?灵娜为什么会向他们两人下蛊呢?

     

    灵娜看着面前惊诧万分的两个人,低头轻笑,笑着笑着,眼角便溢出两行泪水,簌然而落。她抬起头看着如歌,两只眸子恍若秋泓:“如歌,亲爱的,我爱你。”如歌被灵娜的这句话惊得呆坐在那里,头脑中一片空白。灵娜不是放弃了吗?灵娜不是放弃了对我的追求吗?她不是已经信誓旦旦地发誓不再纠缠我了吗?怎么……灵娜似是看出如歌心里所想,继续说道:“我以为我能忘记的,如歌,在你拒绝了我之后,我强迫自己忘记这一段感情。我想,与你姐妹相待,总不会再有什么纠葛了。其实我就要成功了,那时候的我,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可以把你当成朋友对待。而与此同时,我们遇到了蛊王阿柴。柴伯给的那颗蛊让我已经死去的希望重又复燃。强牵红线,重搭鹊桥。也就是说,我真的有机会让你喜欢上我,甚至爱上我。”灵娜说道这里的时候情绪十分激动,她苍白的脸上也因而有了一丝血色:“然而我又想到如歌一定会把蛊下在夏的身上,即使情蛊真的有效,能够让如歌爱上我,可夏却会反过来对如歌锲而不舍地追求。我不甘心,如歌是我的,我不要和夏一起分享对如歌的爱。我要一个人独自拥有她,任何人都别想碰如歌一分一毫。所以,我做了个很自私的决定,我想让你们两人同时爱上我,这样,夏就可以不追求如歌,而如歌也会死心塌地地爱我……”

     

    灵娜讲到这里脸上已挂满泪珠,一件事情在心中憋得太久了就碰不得,想到它都会难过。灵娜心中的爱与伤痛压抑了太久,现在一口气说破,心仿佛碎了一般地难受着。如歌和夏在一旁默不作声,听着灵娜的低声抽泣,他们不知该生气好呢,还是同情。这个丫头,真会乱来。灵娜不知不觉中靠在了如歌的怀里,她像一个孩子一样躲在如歌怀里不肯出来,紧紧地抱着如歌的腰,任由泪水打湿如歌的衣衫。

     

    如歌对着怀里梨花带雨的可人儿想生气都不行,她一边轻轻拍着灵娜的背,一边柔声安慰她。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问灵娜:“灵娜,我并没有觉得爱上你了呀,难道这蛊被剖成了两半效力就减半了?”灵娜摇头:“不是这样的,蛊的作用不会因为被分成了两半而减少,被分成了两半的蛊,还是一样地有效。只是,因为你对夏的爱太深,一恋就是十年,心中已有执念万千。执念过深,蛊的效力自然就大折扣。而夏的反应就和你不一样了……”说到这里,灵娜似乎意识到自己失了口,连忙打住。然而如歌是多么心细如织的人,灵娜话一出口,她就听出了当中的关键,眼神随之一黯。旁边的夏紧接着也听明白了里面的意思,摇摇头没有说话。

     

    灵娜嘴角逸出一丝苦笑,说出的话泼出的水,收不回的。那么,索性把话都说透了,好让这对貌合神离的鸳鸯反思一下这段用情蛊逼出来的感情。灵娜转过头对夏说:“这整件事是我的不对,可是,夏,你有没有考虑过你对如歌的感情?你是真的爱着如歌吗?夏,之前你追求的是我,然后又移情到如歌身上。你到底爱着谁?如歌曾向我提起,你之前也有过很多女朋友,都是一段时间之后分手,从来没有常性。夏,你对我的穷追不舍是因为我真的是你中意的女子,还是因为我对你的追求始终不冷不热激起了你的征服欲?还有你和如歌的感情,是因为真心的爱,还是单纯的喜欢,抑或只是因为她对你的十年暗恋让你感动万分?我和如歌一人对你下了一味蛊就让你左右两难,这蛊的效力虽强,但倘若你对如歌的感情足够坚定,也不会在新婚初夜还念着别的女人的名字。夏,这两天玩失踪的时候你也一定想了不少东西,说出来我们听听吧。”

     

    夏那里传来一声重重的叹息:“唉,我心里真的很乱阿,灵娜、如歌,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爱谁多一点,我总觉得自己像一个牵线木偶,被你们两个的蛊摆布得失去了方向。我原来以为经过了这些天的苦思冥想总算可以想通,可今天被灵娜你这么一说,我又觉得迷茫,我也不知道我爱的人是谁,我原来的那些恋人们,你,还有如歌,到底哪个是我爱着的人?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对如歌的情感是爱还是感动。又或者,我还没有碰见我真正爱的人。”夏一说完,灵娜就感到身边的如歌一阵颤抖,她连忙搂住如歌,柔声抚慰。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时针渐渐指向12点,离第二天凌晨,只剩10分钟了。灵娜感到自己越来越虚弱了,她紧紧抱住如歌不愿意放手,她凑在如歌耳边喃喃絮语:“亲爱的,抱紧我,抱紧我好吗?我快死了,我用我的一魂三魄向柴伯交换,换来你和夏的自由,柴伯已经想办法拔除了夏身上的蛊虫,你们现在不会因为谁爱不爱谁而遭受不测。可惜我在两人身上下了蛊,纵使柴伯的功力再深厚也奈何不得,这也是我造的孽,就让我一个人承受吧。柴伯说过,他会让我尽量平静地死去的。”灵娜嘴角溢出一丝笑容:“真好,能够死在爱人的怀中,如歌,你说这算不算一种幸福啊?”如歌的泪水潮一般地涌出眼眶,簌然落下。灵娜接着又说:“我左手床头柜里有一只银质的盒子,里面有我想送你的东西,亲爱的,等我死了以后,打开来看看,好吗?”

     

    如歌哭得更凶了,她一边流泪一边抱着灵娜哭着喊:“灵娜,你不要死啊,不要死啊!灵娜我爱你,我爱你!”灵娜的眼里面都有了笑意:“亲爱的,没用的,这不是童话故事,一说芝麻开门我就会好转。你心里面并没有对我的爱意,你一直把我当成姐妹和朋友的,而不是爱人。但是,亲爱的,你知道吗?我好开心,好快乐,听到你说‘我爱你’的时候,我的心暖得都快化了。亲爱的,如歌,别哭了,好吗?我希望我爱的人能够快乐幸福,而不是伤心痛苦。你哭鼻子的模样叫我难受。”如歌的心被人揪了一下似的疼痛不堪,她靠着灵娜的肩,眼泪磅礴而下,她尝试微笑,却泣不成声。一边的夏把自己藏在黑暗里,以手掩面,不出声响。

     

    “当当当……”落地大钟响了12下,晴朗的夜空平地里响起一声落雷。

     

    后续:

    如歌和夏在那天之后就离婚了,他们离开了原来的公司各奔东西,他们后来唯一见面的一次是在灵娜的葬礼上,只是两人形同陌路。灵娜的葬礼很隆重,她年迈的父母在灵娜的灵前哭得死去活来。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让人唏嘘不已。那天,来了一个奇怪的干瘦老头,在灵娜的灵前默默地坐了一天,人们和他搭话他也不回答,有一个好事者在万般打听下,才从灵娜的父母那里听到老人的名字,他叫阿柴。

     

    由于没有了情蛊的效用,如歌的面貌变回了原来的清秀淡雅,性格也重回安静。因为经历了那件事,她变得比以前更加沉默。如歌后来回到灵娜住的公寓里,从她的床头柜里拿出了那个银盒子,里面藏着的是穿着婚纱的如歌的照片,上面的如歌美丽的像天上下凡的仙子,她的脸上挂着幸福沉醉的笑容。照片后面是灵娜娟秀的钢笔字写成的一首小诗:

     

    其实,你可知道?我一边祝福你们幸福,一边诅咒你们分手。

    因为我爱你,希望你能得到幸福,却无法容忍你接受别人给的幸福……

    于是,我一边流泪,一边微笑。

    阳光照在脸上,一半温柔,一半冷漠。

    亲爱的,我把我的心撕成了两半,一半用来爱你,一半用来恨你……

     

    那天,如歌默默流了很多眼泪。

    May 01

    宝宝和贝贝

    今天贝贝来讲故事,讲一个有关于宝宝的故事,这个故事有点不开心,想开心的同学们不要听哦,这个故事,恩……和贝贝也有关系。

    “贝贝,来我这里喝酒吧。”贝贝记得这是宝宝第一次邀请他喝酒,那天是宝宝的生日,宝宝的21岁生日。贝贝很开心宝宝能邀请他,那时侯贝贝认识宝宝不久,宝宝对他来说,很新鲜,很漂亮,贝贝有点喜欢她。

    宝宝请了很多人,有中国人,还有外国人,宝宝那天喝了很多,喝到后来宝宝因为想家哭了。那些外国人不懂,为什么生日的时候不去迪吧happy一个晚上,为什么要和朋友们闷在家里,为什么要哭。宝宝的一个好朋友陪着宝宝站在风中哭。那天风很大,贝贝很不开心,因为宝宝在生日的时候哭鼻子了,贝贝听奶奶说生日的时候是不能哭鼻子的,要不然一年都会不顺的。陪着宝宝站在风中的是外国人中唯一留下来陪宝宝的,那个女孩对宝宝很好,贝贝在心里很感激她。

    宝宝是个很fashion的女孩,她的生活作风和很多外国人一样,甚至请贝贝过去喝酒的时候连一块饼干都没得吃。贝贝喝酒喝到胃疼,但是心里面希望和宝宝再多喝点,因为今天是宝宝的生日,贝贝希望宝宝开心,只要宝宝开心,贝贝就会开心的。

    两个礼拜以后,宝宝就有男朋友了,那个帅气的北方男孩子很爱宝宝,宝宝也很爱他。贝贝很开心,因为宝宝开心了,宝宝有人爱了,宝宝不会在生日的时候哭鼻子了。只要宝宝开心,贝贝就会开心。

    但是和所有令人失望的爱情故事一样,宝宝突然发觉和男朋友很难相处,他们相爱但是无法相对。于是宝宝给贝贝打电话,对贝贝说:“贝贝,我睡不着,你那里有酒吗?我想喝酒。”那天晚上,是凌晨两点。贝贝不得不承认自己是有点想歪了,贝贝的家里只有半瓶从中国带来的烧菜的大曲,但是贝贝还是说,我家里有酒,你过来吧。

    于是贝贝去超市门口把宝宝接到家里,宝宝对贝贝说:“贝贝阿,不好意思啊,那么晚打搅你,但是我又想喝酒,外面所有卖酒的地方都关门了,我打电话给别人,都找不到酒,只能打给你了。”贝贝心里面先是有些不开心,啊,最后一个才想到我?但很快就释然了,宝宝开心了就好了,宝宝开心了自己就开心了。贝贝说,没事的。贝贝陪着宝宝喝酒,宝宝喝了一大杯白酒,她晕晕乎乎地对贝贝讲述她有多爱那个男孩子,她和那个男孩子互相伤害的时候她有都难过,贝贝静静地听着,他很不开心,因为宝宝正在对着贝贝流眼泪。

    那天晚上贝贝抽了有生以来第一根烟,宝宝对贝贝说,贝贝,抽烟是要两个人一起抽的,要不然没有感觉的。贝贝说,好,我陪你抽。然后,宝宝看着贝贝呛得云里雾里的笑得花枝乱颤的。贝贝一边咳嗽一边笑着,他看到宝宝笑得很开心。贝贝送醉得有些歪歪斜斜的宝宝回家了:“宝宝,你应该回到爱你的人身边去。”宝宝对贝贝说:“谢谢你啊贝贝,今天陪我到这么晚,你真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人。”然后宝宝的一句话让贝贝飘到了天上:“我喜欢你啊。”贝贝心里面“唰”地开出了一朵美丽的花。在宝宝男朋友家的楼下,宝宝执意要拥抱一下贝贝,贝贝犹豫了一下,心里想,好吧,借个肩膀给宝宝用用吧。贝贝偷偷看看楼上,灯都是灭了的,宝宝的男朋友可能还在睡觉吧。拥抱宝宝的时候,贝贝闻到淡淡的香味从宝宝身上散发出来。贝贝往家里面走的时候很开心,开心的都快飞起来了,因为宝宝最终变得很开心,贝贝第一次听宝宝说她喜欢贝贝。

    贝贝从此和宝宝成了很好的朋友,贝贝会常常陪着宝宝去图书馆学习看书,他们会一起去快餐店吃午饭,吃饭的时候,贝贝照例静静地听着宝宝讲她的男朋友,他们之间的不开心。贝贝很不喜欢那个男的,这么好的女孩子不知道珍惜,贝贝很想扁他,但是贝贝打不过他,听宝宝说他是跆拳道黑带,贝贝找他打架只有挨打的份,于是贝贝开始看李小龙的电影和教学光盘。

    一段时间以后,宝宝终于和她的那个男朋友分手了。分手的那天,宝宝找到贝贝要让贝贝陪她喝酒。贝贝二话不说就过去了,贝贝对宝宝的话从来就是没有二话的,宝宝让干嘛就干嘛。那次,宝宝和贝贝还有两个外国人一起喝,那天贝贝差点喝醉了,他最后一次听宝宝说她爱那个男人,他看到宝宝瘦了好多。“宝宝,你有些憔悴。”贝贝说。贝贝很想说这个世界上男人很多好男人也很多,不是少了那个男人就没有人关心你,至少贝贝还在一直一直地关心着你。但是他终究没有说,他只是让自己多喝点酒,让自己和那两个老外聊天,让自己笑得大声点,离开宝宝家的时候贝贝很开心,因为宝宝变得很开心,贝贝发觉宝宝喝了酒以后就会变的很开心,好像不是因为贝贝逗得宝宝很开心。但是贝贝不在乎,只要宝宝开心就好,宝宝开心,贝贝就会开心。哦,对了,今天宝宝又说了一次“我喜欢你啊。”嘿嘿。

    宝宝和贝贝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好友,贝贝有一段时间一直找机会陪着宝宝去上课,去看书。宝宝到处张罗着给贝贝物色女朋友,一连介绍了两个超级美女,贝贝都说,不要。宝宝那天人有点迷糊,那天她没有睡好觉,贝贝陪宝宝去和咖啡,宝宝要了一份拿铁,贝贝要双份espresso。那天天气很好,太阳照在宝宝身上很舒服。宝宝对贝贝撒娇,我们去吃kaberb吧。贝贝说,好啊。他们大老远地跑到那个烤肉店,发现那个店竟然没有开门。贝贝说,宝宝阿,我们去burger king吃汉堡吧。宝宝说,好啊。贝贝看到宝宝脸上有点失望的神色,他试着说些笑话,让宝宝开心。其实贝贝很能说笑话的,贝贝常常把人家小姑娘逗得前仰后合的,但是贝贝在宝宝旁边就变得有点笨口笨舌的。宝宝吃完汉堡以后变得很开心,宝宝对贝贝说:“你真好,陪我这么长时间,有你这个朋友我觉得很幸运啊。你是个好人,我喜欢你啊。”贝贝知道这里的“喜欢”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喜欢”,但是贝贝依旧很开心的,这是贝贝第三次宝宝说喜欢我。宝宝今天很开心,于是贝贝也很开心很开心。

    贝贝之后反而和宝宝有些疏远了,贝贝心里面有鬼,他想让宝宝作他的女朋友,而不仅仅是朋友。马上就要情人节了,贝贝写了情书买了巧克力,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的。他打电话给宝宝,装作很不在意地说“喂,宝宝,明天有空吗?约你出来吃完饭。”“啊,明天阿,明天我好像没有空哎,不好意思啊,贝贝。”“哦,没事的。”贝贝挂了电话以后觉得心里有点空荡荡的,贝贝知道宝宝一定在家呆着,贝贝很想去宝宝家门口找宝宝欢度情人节。但是,宝宝可能会不开心的,贝贝想,不要勉强她了吧。他去他哥们那里喝酒,那天,贝贝似乎喝醉了。

    接下来的日子,班里面的同学似乎都知道了贝贝喜欢宝宝,贝贝有时候会望着宝宝发呆,他会在笔记本上写莫名其妙的话,贝贝在一张A4纸上写满了“宝宝,我喜欢你”然后看着它感到心痛。

    但是宝宝似乎只把贝贝当作朋友,丝毫没有别的什么意思。贝贝有些难受,贝贝想,这样不行啊,贝贝要振作起来,贝贝要把喜欢宝宝这个念头打消掉。于是贝贝把情书阿,莫名其妙的话啊什么的藏起来不让自己看到。他试着和别的女孩子交往,贝贝和丽丽成了男女朋友,两个星期。贝贝为丽丽做了两个星期的饭,然后丽丽开始写论文,然后两个人就没有时间见面了,然后贝贝和丽丽说:“丽丽,我们分手吧”丽丽大三了,功课很紧的,没有时间谈恋爱的。也许一开始就选错人了吧,贝贝想。贝贝一个人,像一条孤独的色狼,每天在学校图书馆看漂亮美眉,无所事事,内心寂寞。

    一晃就到了四月份,easter放长假。贝贝有一天接到宝宝的电话:“贝贝,过来喝酒吧,放假了,大家happy一下吧。”那次去了一个很豪爽的北方男孩,是宝宝的新认识的一个朋友,后来教会了宝宝一句口头禅“我去~”还有那个男孩的朋友,还有宝宝的朋友贝贝。贝贝前一天晚上熬夜,那天又一天没有吃饭,上头上的很快。贝贝很快就被一瓶红酒,一瓶白葡萄酒,一瓶杰克丹尼和几听啤酒灌倒了。那个北方男孩子喝醉了酒向宝宝表白,宝宝很尴尬地推托着。贝贝在一旁看着忽然笑了。接着,贝贝跑进厕所吐得一塌糊涂,吐着吐着贝贝的眼泪就跟着下来了,他自己在厕所里哭得昏天黑地,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得像个女人一样,贝贝觉得自己很没用,于是走回房间和他们接着喝。宝宝已经成功地让那个男生死心了,贝贝又喝了很多酒,宝宝叫了一辆出租车让贝贝回家,贝贝听话地拖着自己坐进出租车里,回家。

    贝贝以后常感忧伤,他有时候也会和宝宝像以前一样出去吃饭,在图书馆看书。宝宝依旧会在贝贝耳边说很多很多话,贝贝照例静静地听这宝宝唠嗑,有时候说些笑话逗宝宝笑笑。宝宝笑的时候,贝贝亦感快乐,只是心里始终有一种忧伤萦绕。宝宝心情不好的时候贝贝更加无所适从,看着宝宝阴沉着的小脸,贝贝顿感心痛。不管怎么说,两人还是像很好的朋友一样开心地相处。宝宝开心,贝贝就开心。贝贝有一次试探宝宝,要是我做你男朋友你愿意不。宝宝笑笑,你比我小两岁啊,太小了。贝贝也笑笑,不说话。贝贝发现自己越来越在乎宝宝了,她的一举一动,她的一颦一笑。她在和别的男生讲话的时候自己都会不由自主地感到醋意,她对贝贝撒娇的时候,贝贝甚至有冲动把宝宝一把抱在怀里。可是这样做会让宝宝不开心的,贝贝想,于是,忍住。

    有一次宝宝和贝贝晚上在图书馆看书,看的累了出来透透风,在门口,宝宝抽出烟对贝贝说,抽一支吧。贝贝点点头,接过烟。又是被呛得云里雾里的,贝贝透过缭绕的烟雾看宝宝笑的花枝乱颤,突然感到,很怀念。贝贝突然觉得心里面充盈着快乐。

    贝贝终于觉得要给自己和宝宝之间的关系来一个了断,贝贝觉得要尝试一下,假如宝宝也喜欢我她又不说,我也不说,那不是错过机会了嘛。宝宝4月底过生日,贝贝买了漂亮的贺卡和小礼物,贝贝在贺卡里面向宝宝表白,贝贝对宝宝写道:“不管怎样,我都希望在你最需要帮助的地方出现,比如下大雨的时候那一把伞,下雪天里的保暖衣衫。在你哭得最伤心时候的一张纸巾,最软弱时候可以依靠的一只肩膀。做你最贴心的人,分享你的快乐和悲伤,尽我所能地去关心呵护你,就这样简单。”“我犹豫了很久,也曾有过彷徨,现在我终于鼓起勇气对你说‘我喜欢你’。” “当爱成了伤痛,酿成了思念,让人中了毒,那么多余的挣扎都已无用,我静静等待,默默忍受,因为无法逃脱,所以甘心受其折磨,直到万劫不复…”“宝宝,我想,我爱你”贝贝送给宝宝礼物的时候,宝宝看到那张贺卡,她用一种惊诧的目光读完了贺卡里面贝贝写的情话,贝贝看着宝宝,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轻松,心里想说的话都在贺卡里面和宝宝说清楚了,一下子就轻松下来了。宝宝收起卡片,对贝贝说,我一会儿慢慢看吧。

    那天晚上来了好多朋友,都是中国人,大家喝到酩酊大醉。贝贝在酒席上有些袒护宝宝,宝宝坐在贝贝旁边的时候贝贝轻轻楼住宝宝,这样的感觉真好,宝宝的身体柔软,露出的手臂上,皮肤光滑。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分钟,宝宝就不露声色地跳出贝贝的臂弯,贝贝尴尬地收回手臂。酒喝的多了,宝宝问贝贝:“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啊?”贝贝看着宝宝说:“宝宝,你知道吗?我暗恋你整整两年了。”贝贝说着眼泪就那样唰地一下流下来了,两年了,这期间贝贝忍受着一个人孤单的折磨,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做了别人的女朋友,看着她受伤看着她难过而自己无能为力,贝贝做到了一个朋友能做到的全部,却始终无法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无忧无虑地快乐生活,贝贝只想让宝宝过的开心一点,再开心一点。宝宝开心,贝贝就开心。可是开心,怎么,就这样难呢?

    “宝宝,我想照顾你,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贝贝对宝宝说。宝宝说:“我不是不想,贝贝,而是我不值得,我这样一个女人不值得你去爱,不值得你为我如此难过,你懂吗?贝贝,我现在只想找一个能和我结婚的男人,而不是一个男朋友。”贝贝有点蒙了,结婚……贝贝现在才20岁,又没有钱也没有事业,这怎么和宝宝结婚呀,结婚,对于贝贝来说有点遥远。贝贝不死心:“真的不行吗,宝宝,你对我说过三次喜欢我,难道这些都是假的吗,都是你随口说说的吗?”宝宝显得格外冷静,美丽脸庞上的冷漠表情显得格外残酷。宝宝说:“贝贝,你知道的,我对朋友的喜欢我都会说出来的。”宝宝回过头对桌上的巍巍,贝贝在英国最好的一个朋友说:“巍巍啊,你人真好,我真喜欢你啊。”贝贝听见自己的心在那一瞬间“啪”的一声碎了,贝贝明白了,其实自己和别的宝宝的朋友没什么不同的。宝宝可能没有了他这个贝贝还会有别的贝贝,她还是会对着别的贝贝撒娇,还是会在那个贝贝的耳边唠嗑个不停,还是会对别的贝贝说:“我喜欢你。”的。自己太看高自己了,有什么呀,和上次那个东北的男孩不都一样吗?自做多情罢了。

    贝贝觉得自己醉了,真的醉了,他甚至希望自己只是在做梦,可是脑子偏偏清醒的一塌糊涂。贝贝挣扎着对宝宝说:“宝宝,答应我在这里不要再找男朋友了好吗?我真的不想看见你再成为别人的女朋友了,我不想再让你受伤了你知道吗?”说完贝贝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下来了,贝贝拉着宝宝的手,一个大男人泪眼婆娑地看着一个女人,贝贝觉得自己很窝囊。宝宝很干脆地点点头:“我知道了,我答应你。”贝贝明明知道这句话是搪塞他的,他依然感到有了一丝安慰。他凭着这一丝安慰站起来,从宝宝身边走开,扶着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的巍巍走出门,天上阴云密布,厚厚的云层上方有闪电的光芒,还有闷闷的雷声隆隆地传来,却一直都没有下雨。贝贝的心口堵的慌,旁边的巍巍趴在草坪上大吐特吐着,贝贝也想吐但他吐不出,他只是难受,非常难受,心情就像这个下不了雨的闷雷天。今天,贝贝想,宝宝看起来好像蛮开心的,我应该开心才对啊,为什么会哭呢?可是贝贝的心里依旧难受。

    贝贝最终是没有追到宝宝,宝宝还是谈起了恋爱,和另一个她爱的男人。贝贝依旧做着宝宝最好的朋友,静静听着宝宝讲述她的难过她的受伤,宠溺地看着宝宝发嗲撒娇,陪宝宝去图书馆看书学习。宝宝开心,贝贝就开心。宝宝难过,贝贝就难过……

    宝宝终于要结婚了,贝贝拿着宝宝的请贴去参加宝宝的婚礼,看着宝宝依偎在一个帅气英挺的男孩身边一脸甜蜜地笑着,贝贝也笑了。贝贝在心里面一遍又一遍地说,宝宝开心,贝贝就开心。宝宝开心,贝贝就开心。他笑着和宝宝别的朋友一样祝宝宝和她的未婚夫永结同心白头偕老,贝贝笑着走到明媚的太阳下远离人群的地方,他抬头看着太阳,泪水像决堤的洪水磅礴而下。贝贝的嘴角依旧依旧挂着笑容,他依旧在心里面念着,宝宝开心贝贝就开心,宝宝开心贝贝被就开心,宝宝开心贝贝就开心……贝贝送给宝宝一张贺卡,里面什么都没有写,贝贝不知道该怎么写,贝贝怕自己一低头眼中的泪水就会打湿贺卡漂亮的纸张。这样不好的,不吉利的,贝贝想,宝宝会不开心的。

    贝贝后来就很少找宝宝了,宝宝不让贝贝去找她的,说影响不要好,贝贝一向不会违背宝宝说的话的,宝宝让干嘛就干嘛。贝贝想,可能时间长了,就会忘了的吧。贝贝的故事到这里讲完了,你的手巾有没有湿呢?贝贝今天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想让人们陪贝贝一起难过。所以,对不起啊。

    March 17

    和小猫谈一场恋爱

    去上海衡山路,从人群熙攘的地铁站钻出来,穿过冰凉的雨幕,在晚上67点空荡荡的街上,一个人走。

     

    我没有任何目的,没有约会,也没有企图,盲目地闲游在黑漆漆的夜色中,觉得冷,有点无聊。

     

    路边的酒吧灯光昏暗,被五彩的霓虹映射得有点诡异,透过茶色的玻璃门窗,里面有年轻的服务员,还有几个装扮得异常美丽的女子,坐在那里,无所适事。美丽的颜色纠缠着,一路铺撒。 有坚硬的感觉,钝重地扑面而来,同时脆弱,仿佛触手即碎地不堪着。我没有带伞,身上的衣服已被淋湿。

     

    我想找个地方躲雨,路边有一个小店,木制的装饰,有个很温馨的名字,“家”。灯光温暖,里面满是可爱的布娃娃,挂着美丽的装饰。 推门进去,小屋内立刻响起清脆的铃铛声,好听的声音,伴着恩雅的音乐,在小小的空间里四处跳舞。小屋中央放着一只小床,上面铺着柔软的床单,许多抱抱枕。都是木制的家具,木制的柜子,木制的橱子,木制的小板凳,木制的收银台,还有一个木制的摇篮,里面铺着毯子,小枕头,小被子。有竹编的篮子,里面堆着丝制的薄薄的袋子,金色,绿色,银色,紫色。四处放着花,地上是柔软的毛毯。 我看着木架子上的各种小玩意,有香炉,好闻的香精,美丽的画 各种美丽的玻璃杯,杯壁上有妖娆的花的肢体,好像静默中的舞蹈。还有陈旧的相框,等待未知的照片,用小零件拼凑起来的微缩卧室,咖啡吧,宽敞的客厅,安静地厨房。有女孩子洗脸用的海藻香皂,淡淡散发出好闻的味道。屋顶挂着风铃,漂亮花朵的种子,散发柔软光线的吊灯。我一样一样东西地看过来,恩雅的歌声流进心里。

     

    突然,我的脚旁闪过一团麻黄色的东西,影子一样,无声无息,过眼即逝。我低下头去细看的时候,它已经不知所踪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可那应该是一只猫,因为只有猫,才能无声无息地从你身边一掠而过,行如鬼魅。飘忽不定,自由得好像它的灵魂,不忠诚,甚至可以为了自由背叛这个世界,猫是一种注定孤独的生灵。 我蹲下身,循着它逝去的方向寻找,结果,看见了在花篮后面藏着的猫。 我开始试图引它出来,这花去了我好长时间,最后,它试探性地向前踏出了一小步,可还没有踩实,就又收了回去,有些瑟缩的看着我。我把手伸出来,向前平摊,让它闻,同时看着它,尽量温柔。它探头闻了闻,抬起头看看我,又闻了闻,又抬起头。我一直不动声色地看着它,它向前走了几步,开始试图舔我的手指,湿软的小舌头蹭在指尖的感觉是温暖,有温暖柔软的感觉在心底微微一热。小猫终于走出来了,看来,我获得了它的信任。我揉揉它,“喵”,它冲我轻声叫了一下,用小爪子轻轻拨弄我的手,我把它抱了起来。

     

    好可爱的小猫,只比我的手大一点点,墨绿色的眼镜,麻色的毛,雪白的肚子,粉色的小鼻子,细小的胡须,身体柔软,我可以感觉得到它的心跳。我用鼻子碰碰它的鼻子,湿漉漉的冰凉。它似乎并不喜欢我抱它,它讨厌被束缚的感觉,在我手里扭动着身体,小尾巴一甩一甩的,扫过我的手腕,它扭头看地下,我个子不矮,这让它感到紧张。为了让它安心,我只好把它放到地上。 它窜过去,一晃,又不见了。

     

    我挑了一瓶香精和一个只小香炉,让那个斯文的店老板帮我包起来。自己在一张木桌前坐下,等待。这时那只小猫又出现了,它跑到我的对面,动作优雅地轻轻跃上对面的椅子,转过声,看着我。大概,它觉得有这样的距离会更有安全的感觉。它看着我,我也看着它。我直视它那双墨绿色水一般纯洁的眼睛,里面没有一丝杂质。它想和我说什么呢?我从它的眼睛读取它的心灵。里面有疑惑,机警的戒备,还有,一点点暧昧的神采。然后,我用眼睛对它说,我爱你。你是那么美丽的生灵,柔软而善良,纯净得没有暇眦,你让我心动,你的一切都那么神秘,好像飘忽不定的精灵,自由地穿梭于这个世界,你的一举一动,哪怕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都让我着迷。

     

    于是,我看到它的绿色眼睛里瞳孔开始放大,它用一种奇怪的眼神大量着我,它竟然开始害羞,它合下眼睛,微微撇开头去,偶尔,又回头看我一眼,它的眼里,有痴迷的神情,还有一丝羞怯。我忽然觉得我真的爱上它了,它的眼神让我如此着迷,天真而又直接,没有一丝遮掩,它那样的看着我,一动不动。突然,它跳下凳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回过神,旁边,那个年轻男孩笑着对我说,东西包好了。我道谢,问他店里的猫是谁的。我的,他回答。我对他说,那猫很漂亮。他冲我笑笑。

     

    我转身推门出去,临走,回头看了一眼,那只猫躲在小床的底下望着我……

     

    我一直在想,假如那只猫能说话,它对我说的第一句,会是什么呢?我和一只小猫谈了一场10分钟的恋爱,却好像走过了整整一个光年。